剛剛看到他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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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無上限! 哈爾濱鼓勵市民當「抓耙子」揪交通違規
http://m.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418007
「上略.....
逆向行駛、闖紅燈等違法行為的舉報獎金每件20元人民幣(約95元新台幣);違規停車、
亂變換車道、佔用專用車道等違法行為每件10元人民幣(約47元新台幣),其他嚴重危害
交通安全的違規行為則是視情況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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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想到在最近車禍傷亡的新聞越來越多,而交通安全上總是處於劣勢的「機車騎士」,
三不五時就被違規的汽車給被迫改道或急煞,甚至最近很常被新聞報導的逼車,全部都源
自於台灣的「情理法」 法制觀念低落。
亂世用重典,到底檢舉有獎金的困難點在哪裡?
勞工超時加班都可以合法化了,法律要改,立委諸公也不是無法~
我有預感,如果開放,除了交通事故傷亡人數會大幅降低,搞不好還能創造另一個經濟奇
蹟,讓大家真正的平均薪水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