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mallptt (Small .P.T.T.)》之銘言:
: ※ 引述《buildcar78 (濫賤築沒人要住)》之銘言:
: : 我最近遇到一種
: : 我方是機車,對方是汽車
: : 我方機車直線行駛,對方是左轉汽車
: 我有位朋友也是機車騎直行撞到對向左轉汽車
: 機車也是差不多擦撞側邊,機車駕駛人倒地送醫
: 汽車嘛,右邊後照鏡及側車門凹損,聽是中華賓士車,換修費應該多少??
撞賓士!聽到「維修費71萬」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403/1144042.htm
難怪一堆名牌車等機車撞
機車維修費也不會高於 撞賓士!「維修費71萬」@@"
唉~~難上加難
不過<新聞>的是酒後騎機車,不是機車騎直行撞到對向左轉汽車
: 想請問的問題是
: 1.對方汽車會如何想要機車負責或脫責?(畢竟撞到右邊後照鏡及側車門凹損)
凹維修費就比機車駕駛人進醫院的醫藥費多了不少
: 2.機車方應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賠償嗎?還是聲明閃避不及才撞上就能減少賠償
: 賠償醫藥費與汽車方索賠右邊後照鏡及側車門凹損划算嗎?
怎麼看,好像都只有告,告好像也要對方資料(警察局會提供嗎??還是...)
若去地檢署提告就沒對方資料了
: 3.是等對方汽車來談判呢?還是送醫完回家休養去call對方汽車來談判呢??
: 等對方來與去call對方還是感覺有差吧??
: 謝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