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tentstm (暖暖苗圃沒有樹...)》之銘言:
: 昨新莊未成年小孩雙載,在堤防道路上捌車
: 控制不住衝往對向車道,撞上反應不急的小貨車
: 可惜,真的非常可惜,
: 撞得很猛但沒收走
: 希望貨車駕駛沒賠太多錢,
: 趁對方還沒逃跑,
: 先提告假扣押比較好
: https://goo.gl/UaLDmV
: 樓下換作你會要求多少賠償?
恩哼....看到這篇發文,讓洨叔我吃飽飯忍不住來嘴一下了
話說今年五月份時,洨叔我被一位屁孩學生擊落
我想這故事的後續發展應該和我差不多
首先...屁孩會帥氣的躺在病床上講「不好意思,撞上您的車造成車損,一切維修我會
負責」
再來...屁孩就是龜縮起來,您打電話、LINE他、傳訊息,屁孩都躲起來不見人影
於是...貨機車司傳訊告知屁孩,再不出面就會去提告,過了五分鐘一個陌生電話打來
電話裡的人表明是屁孩的媽媽,然後責怪貨車司機,她多次傳訊、致電來都沒人接
當貨車司機要向屁孩求償索賠時,屁孩媽就立馬哭窮,說那台車是小孩子幸苦賺錢買的
他們家境不好所以沒辨法賠太多,小孩也受傷了,車子也損壞了,希望給小孩一個機會
司機擺明沒辨法,因為生財器具修理也要錢,還是希望屁孩要賠錢,屁孩媽就裝忙掛掉
過了三天,司機就會接獲警局電話,告知司機被提告過失傷害,提告人就是屁孩
再沒多久司機就會接獲法院傳票,然後上法院時,檢察官就會說,當天天氣良好
PM2.5綠燈、旁邊也沒人燒稻草,貨車司機不可能沒注意前方來車,也不可能沒反應時間
而且原告(屁孩)有合格醫院開立的驗傷單,這個傷也是這場車禍造成
所以檢察官認為被告(司機),過失傷害之罪成立....本案將會交由XX地院判決
到了開庭日當天,法官會講二造先去庭外調解室進行合解動作,調解後法官會進行宣判
進了調解室後,屁孩和屁孩家人,再度哭窮然後再次說沒錢賠,於是調解不成立
再度進入法庭,法官看了一看卷宗,當庭訓斥貨車司機,車禍那天天氣良好,視線也良好
貨車司機怎麼應注意未注意,怎會沒右打方向盤避開,屁孩騎車是肉包鐵、貨車是鐵包肉
按傷害度來看,機車傷害度比較高,所以過失傷害成立,不過念在屁孩還年輕
給年輕人一個機會,庭上合解本法官就不起訴,賠多少看你貨車使用年限也很久了
殘值剩沒多少,加加減減判決三萬元,並且貨車司機得出強制險賠償屁孩一切
以上結案....
起訴書:黃底屁孩、黑底ME https://i.imgur.com/kQWwsrT.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