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班有飄雨 地點 桃園
晚上視線不佳,雙方筆錄都有說到那麼很暗
我從路口轉彎過來之後沒什麼路燈 陰暗的
當下真的完全沒注意到旁邊有行人
每次下班都走這邊
就算有行人他們也會走在人行道上
此為街景圖 黃色杆子內道有規劃人行道
https://i.imgur.com/ifR9lfz.jpg
當時為晚間10點 視線不佳 時速3.40
撞到路人左手臂之後往左前方滑行
路人完全沒事
我大腿大片擦傷 膝蓋擦傷 手擦傷
目前剛做完筆錄
沒有申請調解 與路人口頭約定我65%他35%
想請問
1. 這樣責任大約是幾成呢
2. 當下因為蠻緊張的跟警官說自己私下和解,如果要申請調解要如何申請呢
3. 有無接下來幾天要注意該做的呢
謝謝各位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