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rapherd (NULL)》之銘言:
: 你好,小弟我中華台北民意反指標啦,幫你分析一下
: 假設,你的公投題目叫做「您是否同意黃牌大型重型機車得停放於機車停車格。即,是否同意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5 條。」
: 你的 target audience 是誰呢?
: 汽車:尼馬哪有那麼爽,大型重機就是汽車,過來停汽車格。
: 普通重型機車:尼瑪哪有那麼爽,能上快速道路,不用二段轉,當然是要停在汽車格,我們刮到怎麼辦,回去停汽車格。
: 沒有人會從「黃牌你方便」這個角度去投票的。
: 再說,你這個案子在連署就會失敗。根據公路總局統計資料,到 2018 十月底,黃牌機動車數量總共為 63963 台,大型重機駕照數量 363230 張。
: 你怎麼動員所有人來連署?光是大型重機就有大重嘴臉了,你以為普通重型機車會放過你嗎?
: 最後,這次公投的結果就顯示出,台灣,啊不對,中華台北人的傾向,是保守反對 (保守反對不是壞事,以辯論來說就是站在反方,認為不應過度變動現況) 的立場,你這樣要變動,沒有人會支持你的。
: 嗯,大概是這樣。
當一件事情有足夠的合理性,
該施行就施行,根本不用公投,浪費資源浪費時間,
機車停機車格就是最好的例子
一個進步的社會,一定會包含民主精神,
也會包含到公平的選舉制度
但無法什麼事情都投票表決,
不然就是多數霸權,
甚至是階級的霸權,
社會倒退走
比如,
原住民考試加分,
殘障停車位,
心智障礙自由外出的權力,
外籍勞工的人權,
這些現在拿出來給台灣人投,
很可能通通都不會過
反過來說,
當年希特勒辦公投是否撲殺猶太人,
也一定會過,
所以德國可以主張當年我們是多數民意,
民主自決好棒棒這樣嗎
個人也支持紅黃牌可停機車格,
但要改就直接改,
這要公投我會很氣
就好比去年大重要上國道,
他媽變成中華民國唯一拿個基本路權要被考核的車種,
考核你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