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一個重點
機車屬於私人財產
為什麼有理由可以任憑他人去移動?
完完全全沒有道理
今天不是一個愛車的人都知道
別人的東西沒經過同意不要碰
那為什麼有人就是要犯賤硬要橋車位?
因為沒有法條可以管這個行為
縱容大家都覺得無所謂 很合理
久而久之就覺得 阿機車就是這樣啦
大家互相方便見怪不怪 造就陋習養成
而延伸下去可以管到的只有
1.移車造成的損害 ( 但沒人會在旁邊全程綠影 )
2.移出合法車位到外面 ( 但橋車位根本是硬擠 沒這問題 )
3.拖到很遠的地方 讓車主找不到 ( 這幾乎都個案了 )
第一個大家也知道根本難舉證
所以我真的非常贊成後扶手放圖釘的車主
結果好像會被判意圖傷人 真他媽頗ㄏ
說是裝置藝術不知道行不行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