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禮拜前在一個巷口發生車禍
在巷子的十字路口兩車相撞(都是機車)
對方骨折我幾乎無傷
(事故聯單中對方列為第一當事人我為第二當事人)
https://i.imgur.com/vExmMhP.jpg
詳細過程如下:
當時我在巷口直行,因巷內較擠沒注意到前方有個路口所以沒有減速,
後來行駛到路口時正好對方右側來車也出來就這樣兩車相撞。
(十字路口無任何號誌停止線和註記)
台北, 新北市
https://maps.app.goo.gl/ys7ezJCpmu5aV6wp9
(事發地點)
(以下為事故路口的google地圖截圖)
https://i.imgur.com/7eNz9E0.jpg
我的巷弄視野大概是這樣
https://i.imgur.com/iImYJxP.jpg
同google地圖當時兩側也有汽車視野不良
對方也類似圖片那樣從右方巷口直行
後續:
叫了警察和救護車我方幾乎無傷僅手部輕微擦傷和隔天身體痠痛,
對方則是輕微骨折和腳趾流血
而我的車損為3萬,對方車損為2萬
我沒有驗傷和就醫但警方有做紀錄
理賠部分:
我有強制和第三責任險對方僅強制險
對方目前開的條件是
1.車損(約2萬)
2.醫藥費
3.不跟我追就我的意外過失
和他的上班損失、精神賠償、計程車費
“但不賠償我的車損”
我方:
因為幾乎無傷所以和對方要求車損
我跟對方要求車損對方就說若我要求車損的話對方會連帶上班損失等等一同追就
而且會對我提出意外過失訴訟
他要求的車損醫藥費等等我方都沒有拒絕
但是希望對方能賠償我方車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問題:
1.請問大家我在事故中有比較站得住腳的地方嗎?(我知道我吃虧的地方為對方受傷且對方
是右側來車)
2.因為我們認為這起事故雙方都有一定肇事責任但對方不求償我方車損無法接受
想請問在對方以刑逼民的情況該怎麼去和對方討論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