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機車車禍問題

作者: qaz7533 (有一隻小狗叫旺財)   2020-02-22 17:08:03
初判表顯示
我方 未依號誌減速(閃黃燈) 幹線道 受傷 機車右側毀損
對方 未依號誌讓車(閃紅燈) 支線道 無傷 小客車前方擋泥板毀損
我有看到對方減速在前進,哪知對方衝出來
對方撞到我時有說剛好在看另一邊
雙方沒有行車紀錄器,沒有酒駕
我方在慢車道(有刮痕)
對方有第三責任險
機車維修費 25000
拖車 500
醫療費 930
傷勢部分
左膝蓋破皮瘀青,右大腿大面積瘀青破皮
當天中午後勉強上班(跛腳),怕失去工作
洗澡也很不方便,傷口不能碰到水
晚上睡覺不能翻覆會痛,痛到有點失眠
吃藥吃到胃痛
這種情況至少一個月,
家裡還有個慢性病老爸跟手痛失業老媽要奉養
一想到這裡就很幹,非常幹
我查到的資料是
1.路權
支線道車應讓幹線道車先行。
2.法律
a.刑事
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時效半年)
b.民事 (時效兩年)
民法第191 條之2對於動力車輛駕駛人有特殊侵權行為責任規定,該條規定:「汽車、機
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
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193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
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車禍受傷之被害人因車禍減損之勞動能力及增加生活上需要(醫療費用支出、看護費用等
),都是常見車禍請求損害賠償之請求
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
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
金額。」
保險只理賠民事,刑事是肇事者負擔
1.請問如果申請鑑定有機會顯示對方是全責嗎?
2.一般行情賠償金額保險會理賠到多少?誰那邊有法律判決案例參考嗎?5~8萬算正常嗎?
3.調解時依照這些法律可以跟對方怎麼要求談判?
作者: a0925846 (純真)   2020-02-22 17:13:00
看你筆錄怎麼做 但通常跟初判表不會出入太大
作者: minesuka (minesuka)   2020-02-22 17:45:00
對方保險業務應該會看你提出的金額開個六成給你而已 甚至五成吧 這種不都七三或五五
作者: kutkin ( )   2020-02-22 18:05:00
初判很少有完全無責的描述
作者: Brightheat (QQ)   2020-02-22 18:59:00
法官不看初判連車禍鑑定都只是參考用 前提是你真的告上法院 然後沒行車記錄器 為啥警察會知道你沒有減速
作者: d78965 (囧龍)   2020-02-22 20:49:00
來個鍵盤猜測,應該是閃燈號誌路口吧,那就跟無號誌路口差不多,路權大的會列次因,路權小的列主因,車鑑亦同。這種路口「雙方都有減速義務」,而且判斷上是「事後諸葛」,也就是「發生車禍就代表你們都沒減速」他這個義務的範圍是減速到「隨時可停止」,所以不管你已經過到路口哪裡都一樣,除非很誇張的那種,不然基本上都是用我上面講的原則處理,至少我到現在很少看過例外的。
作者: Brightheat (QQ)   2020-02-22 21:28:00
和對方說 過失傷害告下去他就是先交個幾萬給政府再來和你談民事賠償勞民傷財 直接和你和解八萬對雙方都省事
作者: milkcat0319 (milkcat)   2020-02-23 00:02:00
若你的那條是閃黃燈就有減速義務,若是綠燈則無此義務
作者: qaz7533 (有一隻小狗叫旺財)   2020-02-23 10:58:00
我本人是有減速在前進,可能沒有行車記錄器所以才被這樣判定
作者: wsc47621 (wsc47621)   2020-02-23 22:43:00
沒行車紀錄,對方全責比較困難,這種號誌路車禍,通常都判雙方都有責任這路是閃黃燈號誌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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