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SNT: 看官網 GGR 判定是不是商用不是以用途,而是只要超過 1,600 04/17 11:21
→ DSNT: 公里就判定你是商用,這....看起來是有得吵了(笑 04/17 11:22
不是說超過1600就判定你商用
而是只要不超過1600就不判定你商用
這兩句話邏輯上是不一樣的
實際使用條款明確規定只要有商用就不行
至於1600那是方便抓的方法
只要低於1600他就不管,要出人力抓這麼低里程的可能也不符成本
高於1600而且連續數個月的才會被關注
但如果你真的是私用沒有商用,那你也是符合使用條款的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4-17 11:21:00看官網 GGR 判定是不是商用不是以用途,而是只要超過 1,600公里就判定你是商用,這....看起來是有得吵了(笑
作者:
kutkin ( )
2020-04-17 22:52:00我覺得一直很難跟他解釋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22:54:00抱歉,依官網的說明,就是只要連續 2 個月超過就會被推定為商用,是消費者是要拿出證明非商用;超過 1600 抓不抓是一回事,但是條款就是這樣子寫的,你可能要看清楚..
作者:
Anyotw (Yoman)
2020-04-17 22:58:00幹,真的很難解釋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0-04-17 23:01:00反而我其實對 1600 這個沒意見,是有人說很難可是依我個人以前的經驗來說不是如此才回了那部份;我覺得會有問題的是,就某些人的意見來說,是只要有一點點非個人使用的情況被判定為商用也沒問題,就該使用商用方案,這點對機車這種使用範圍廣泛的交通工具來說,我是覺得不合理,真的鬧上法院我是不覺得GGR 一定贏,只是估計也沒有車主會採取這種行動就是了..另外,GGR 可沒有說不超過 1600 就不判定就不管就不抓,依條款來說只要是商用就不行,除非你是 GGR 的人員,不然建議是不要做這種延伸解釋;所以 1600 在我看來根本就不是重點,重點是怎樣的使用程度會被判定為商用,而不是 1600 這個數字
作者:
fan0226 (YI)
2020-04-17 23:28:00話說如果你連兩個月都超過1600照理來說也沒多收錢嗎還是系統自己就判定開始多收錢惹
在我看來睿能899方案就是用系統判斷 你連續兩個月超過會直接發email給你請你提供證明 所以他不會管你沒有超過1600元的 因為在他們的合理認定範圍 就跟去吃到飽餐廳 平常店家都不會管 但是有一個人超級會吃 店家就會出來看你真的都是拿來吃下去的 而且目前也是只有針對這個方案 其他有里程的方案他們也不會管 一樣舉例餐廳 你來我餐廳單點一道菜我不會管你會不會把菜拿去轉售 但是今天吃到飽餐廳你付錢進去吃 結果我把菜都拿到門口開始賣 不用擺攤 菜拿著要出去就被攔了1600元>1600公里
作者: silvester963 (比22Ké‚„å°‘çš„è€é—†) 2020-04-17 23:44:00
騎油車沒煩惱
我的油車g4讓我好煩惱,怠速一直抖抖到手都麻了,騎乘的時候引擎也一直震,屁股也麻了。
作者:
chi17 (米蟲就是米蟲)
2020-04-18 00:51:00今天騎油車跑了快四百公里真是一整個酥麻啊
作者:
gene1031 (gene1031)
2020-04-18 01:06:00推定、判定傻傻分不清
作者:
rexsony (雷克斯索尼)
2020-04-18 07:40:00車子修不好,怪震動
作者:
fan0226 (YI)
2020-04-18 07:56:00電車難坐啊,大輪胎還是好彈
作者: silvester963 (比22Ké‚„å°‘çš„è€é—†) 2020-04-18 08:44:00
修不好換ggr剛好
作者:
mickwen (死小強)
2020-04-18 10:07:00先假設你違約,若你無法自證,就要受罰這點其實最不合理
作者:
mickwen (死小強)
2020-04-18 10:26:00以樓上舉的吃到飽餐廳為例,用餐限兩小時,現在請你證明,你時間還沒超過,不然就算逾時,請追繳餐費…不然離開要自證這點合約有寫沒錯,但風險控管應該是企業的事,光把自身責任丟給車主這點…至少我是不會想與之往來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20-04-18 10:39:00這可能要懂法律的人來解釋合約這樣規範是否合理或違法
作者:
KKKKJAY (KJ)
2020-04-18 11:15:00吃到飽餐廳例子的話 應該是這麼比喻 吃到飽不能偷把食物外帶 我們有看到你比起其他人夾了非常多食物 然後你手上的袋子鼓鼓的 你可以稍微讓我們看一下裡面是什麼嗎? 看過後如果不是你偷裝本餐廳的食物 歡迎繼續享用美食 如果我們發現你偷裝本餐廳的食物 又不能證明你能在餐廳內吃完 不好意思 我們必須向你加收費用作為補償
作者:
beckon (我好胖好胖好胖)
2020-04-18 18:23:00買Ggr就是要牽制與人
兩個月1600公里只是會觸發睿能要問你問題的這個副本而已啊,你可以回他不是商用的證據就不會變成商用啊,沒有直接變商用啦,會變商用都嘛是真的就商用然後又沒辦法騙一下睿能的,不然現在請問是有誰是「真的沒有去跑外送,但是還是被強迫變成商用方案」的這種人嗎?
作者:
fan0226 (YI)
2020-04-19 12:41:00當然沒有,會費的都是營業用
不能商用,"另外"連續二個月超過會推定商用要提證明。應該是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