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po了一篇 大家好像重點都在車禍 有提到可能被吃案
那我把過程從頭到尾打一次
今日早上9點40分本人騎機車在台南善化中正路馬路等紅燈時
號誌才剛變成綠燈 後方藍色小客車按一聲喇叭
我回頭看一眼 以為是擋到救護車之類的我沒注意到 後方小客車可能因此不爽
起步沒多久後
藍色小客車突然加速到我旁邊直接超車
一到我機車面前直接緊急煞車 再加速
我看到藍色小客車煞車燈後馬上煞車
但輪胎鎖死打滑噴出去
後來報警 旁邊一位目擊證人表示有看到我摔車藍色小客車開走 並告訴我路口前面有一隻攝
影機 應該有照到
另一位先生說他可能有錄影到
警察來之後 藍色小客車有開回來 但發現有警察 馬上迴轉要開走
被我瞄到 跟警察說就是那輛車後 警察鳴笛把藍色小客車攔下 要我去指認
指認完後先行就醫
就醫完成後警察要我下午3點到交通大隊做筆錄
警察播放旁邊診所攝影機
畫面只有藍色小客車急煞後(有看到煞車燈亮)我摔車的片段 並且藍色小客車稱旁邊有一輛
機車 所以才煞車
警方表示算是我自摔 對方無任何責任 除非有拍攝到藍色小客車的超車畫面 否則對方完全
沒肇事責任
我詢問路口監視器 警方說沒有那邊的
又問說有錄影到的那位先生呢? 警方說對方SD卡太老舊讀不出來
最後三聯單只有我的資料 警方說對方沒有問題 不會有對方的資料
(但去年年底 我跟一位機車無擦撞 對方沒肇則 但至少還有對方的資料啊)
以上 抱歉打的落落長 請問上面的敘述跟警方處理都OK嗎?
有沒有什麼問題?再麻煩大家了 謝謝
哦對 我沒有行車記錄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