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5月初 發生車禍 我方0肇責 我停在原地被 直接擊落
問題來了 我5/12 去醫院 開診斷證明 上面寫應休養兩週
我休完兩週覺得還是不舒服
又複診 醫生又開了應休養兩週
6月初 跟對方保險員 洽談
我跟對方開一個月的薪水跟修車錢 對方就是開始叼
一下金額太高 一下說我這個小傷怎麼可能要休到一個月
一下說診斷證明 應該要直接開一個月 而不是分別開
叫我去跟醫生要求直接 開一個月
請問這樣合理嗎
我覺得我這兩張診斷證明書 直接可以當 證明了吧
作者:
s960501 (號稱128的人)
2020-06-16 15:52:00看要不要開大囉
我老婆上次被撞也是這樣回我 我直接說不然這樣 給我撞一次 後果不計 不用賠償要不要 馬上安靜
作者:
ballcat (ballcat)
2020-06-16 16:05:00跟他說重開的話時間就會改更長的了......
作者: Jkuo17 2020-06-16 16:05:00
你傷看好醫療費用實支實付,薪資證明財損拿得出來,你零肇責就看對方要賠還是要背刑事囉,和解權在你,不要被唬住了。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20-06-16 16:07:00這種重開的診斷書意義很低,沒有醫生會想背書一個月前的事,說白了就是保險員想方便行事吧,丟一張好交代多了。
作者: goto 2020-06-16 16:16:00
你的傷是?
作者: goto 2020-06-16 16:55:00
你的醫院跟看診科別是?
作者: goto 2020-06-16 17:00:00
對方知道保險有意見嗎
作者:
s960501 (號稱128的人)
2020-06-16 17:08:00你跟對方說一下 他的保險員不太想和解而很不幸的 這樣你會想告或是跟保險員直接說 不然我們上法院談
保險員都一定會想砍你錢 但這種必要求償部分的跟車損不一樣 要堅持自己的要求
作者: goto 2020-06-16 22:40:00
不阿殺力的保險公司,有時都讓被保險人有被告的風險。反過來投保阿殺力的保險公司真的差滿多的,以前我有次車禍本來想告人的,因為遇到好談的理賠員就算惹。
先提告讓對方自己去跟保險盧,你自己去跟保險談沒什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