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exinK (革新)
2020-07-07 00:08:247/4號早上8點要出門上班發現機車被撞壞了
聽鄰居說5點多有聽到碰撞聲
對方只有留一張他的電話紙條在我車上
警察來看有留電話就先備案處理 打算和解
打電話過去要我先去估價(常沒接)
估完對方說太貴,要改給他朋友估
因為我是不打算修了
要直接把錢拿去換新車
想問大家
1.對方這樣算肇逃嗎?道路交通管理62條
2.由於對方很難聯絡到人
直接去拿三聯單開調解庭會比較好嗎?
https://i.imgur.com/ZPodz0H.jpg
https://i.imgur.com/MG7tLgE.jpg
估價單
離合器外蓋 1600
離合器碗公 800
齒輪心 1800
離合器總成 3500
左後照鏡 350
後燈殼 350
作者:
ima29 (我是一個阿呆)
2020-07-07 00:10:00備案沒用啦 要就開三聯單 備案就跟法律追訴權一樣沒用
你有沒有想過若對方不賠要你來告 你要怎麼告民事賠償嗎?
作者:
fck01 (IDF)
2020-07-07 00:44:00估價單上車號沒遮到XD
作者:
DarenR (DarenR)
2020-07-07 00:46:00車牌
作者:
kutkin ( )
2020-07-07 01:03:00你的報價也太誇張有離合器總稱,又有一個碗公是怎樣外蓋應該是傳動外蓋吧我覺得對方是有要賠,但你的價格也真的太誇張
對方若是正常人 要你告他再說 法院判賠才賠就好 讓你先忙
作者:
DATION (昊仔)
2020-07-07 02:45:00對方也是笨蛋 你不修 他幹嘛賠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20-07-07 04:18:00賠不賠跟修不修是兩回事,但用殘值來算,只會更少就是。
沒人死傷 你沒辦法告他刑事肇事逃逸 62條就吃罰單繳錢而已
作者:
fishouse (new hand)
2020-07-07 09:48:00道交62條是行政罰
作者: GexinK (革新) 2020-07-09 09:24:00
已跟對方和解,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