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六月底的時候我撞到別人
已經簽和解書 錢的方面也都處理好(有出險)
但在剛剛收到了出車禍當地的調解書
但對方跟我都沒有申請調解 應該是當地警察申請的
想請問應該去嗎 但要工作可能沒辦法去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20-08-25 21:33:00刑事公訴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0-08-25 22:01:00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除非對方提告,否則檢察官不會提起公訴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20-08-25 22:03:00和解書有了,就不用去。
作者: acs81046 (Banana King) 2020-08-25 22:09:00
八成被吉了
作者: Bingru (Zou) 2020-08-25 22:48:00
我和解後收到調解書,雙方都以為對方要開吉,結果烏龍一場
當然去阿 調解書效力比和解書強太多了,同樣內容再出一份沒差
作者:
a31578 (薄荷糖)
2020-08-26 00:28:00之前也是遇到一樣的狀況 打電話跟公所說和解完了 也請對方打電話跟公所說一聲就沒事了
作者: kylin123 (蠔大蠔) 2020-08-26 00:51:00
調解書一式多份又有第三方,私下和解需提防對方回頭咬,所以建議以調解書為主要依據
作者:
sunlman (小人)
2020-08-26 10:16:00雙方都沒申請就不用去浪費時間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0-08-26 11:40:00鄉鎮巿調解成立後的調解書,記得要送「法院」「核定後」,才有同一審判決之效力。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所以上面推文說去參加保障更高是對的,但要對方也願意再去一趟就是了,所以為什麼會建議雙方初步談不攏可以去申請調解,如果能調解成功是比較單純送法院是調解成立後由鄉鎮市公所負責送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20-08-26 20:37:00邏輯上,對方和解書都簽了,還想搞你怎麼會去調解委員會?而且對方告上去,光是和解書跟保險匯款紀錄,大概先被檢察官洗臉然後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