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小弟發生生平第一次車禍事故,發生在下班回家路上,我當時直行前進,對方突然從
右側停車場出入口衝出來,我閃躲不急跟他發生擦撞,擦撞後我的車繼續往前滑行幾公尺
後停下,好在沒雷殘,他則是車倒了,我的車右側踏板與右側底下車殼毀損,他的車則看
起來沒啥大礙,就後照鏡被我的右手臂撞飛了,不過他當下就把車牽起來了,我說你怎把
車移動,他說油都流出來了才把車牽起來,無言…
之後警察來了我先交代他有移動車子,之後描述事發經過,當下他是不認錯還一直說我撞
他,後來到附近派出所分別做筆錄,當然他還是一直不肯認錯,警察則是說要我們自己協
調,六個月內真協調不來再申請送協調委員會,我問警察是否可以幫忙調閱路口監視器,
警察說離路口有點遠不保證有無拍到,沒多久警察拿了影像給我看,雖然有點模糊但有拍
到事發經過,可能他看到影片後加上警察不知跟他說啥吧,態度突然變軟了還跟我說他沒
否認他有錯……
之後我問他打算怎摸處理,他說旁邊有機車行,不然直接去估價維修,當下付清了我的車
的維修費,我跟他說車子的部分先到這為止,再來受傷醫療的部分,我的右手當時非常痛
還瘀青腫起來,我跟他說我會去看醫生,但我的工作需要搬重物,如果這傷導致我無法工
作的話,我會要求賠償我休養期間的薪水,他說好就當下就先各自解散了,之後我也去醫
院檢查,好在骨頭沒事…
實在沒經驗,不知道目前為止這樣處理是否有問題…
想再請問後續我是不是等到傷完全好了可以正常上班才聯絡他談醫療賠償的事宜?
除了醫院診斷書以及收據我還需要準備啥東西嗎?
怕他之後又反悔,請問路口監視器的畫面警察會幫你做保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