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autzu (小寶子)
2020-09-18 02:52:26是這樣的
當天發生車禍我騎乘機車於機車道直行行駛
到路口我方幹道為一個左弧彎
因此我繼續向前直行順著道路弧形行駛
(路線圖紅色箭頭)
對方是對向車道小客車要左轉進入其他支道
(路線圖綠色箭頭)
雙方皆綠燈情況下在這個弧彎處碰撞
https://i.imgur.com/7JMrh2d.jpg
———————————————————
提告之後地檢署來函要車輛鑑定
車輛鑑定結果為:雙方左轉未注意車前狀況
沒有主次因
因此應該是判一人一半
我的疑問
1.我認為我是直行車,因為我沿著道路直行並未轉彎啊,是道路設計本身就是有一個弧度,是我誤解了嗎?
2.基於我認為我是直行車,所以覺得對向左轉車理應禮讓直行車
3.那條路速限50,對方說他時速50-60,尷尬的是我覺得他有超速,因為當下速度之快來不及反應,而我車速不到50,鑑定結果則完全沒有提及超速
但是他的供詞是不是可以理解為車速也可能剛好50,所以也沒超速?因為他說的數值不精確可能剛好重疊到速限最高值50,所以沒辦法判他超速嗎?https://i.imgur.com/vv05pX1.jpg
4.關於車輛鑑定的結果總覺得有疑慮,因此有一說可以向檢察官申請再議,甚至可以提出現場勘驗,或者還有其他方法嗎?
其實對車輛鑑定沒什麼信心,當初出席的時候我為保護自己的權益補充說明當天情形,但是一直被中斷、質疑我闖紅燈違規、然後委員也說這個案件沒有主幹道支幹道或禮讓不禮讓的問題
但是檢附資料雙方都是綠燈
我直行、他轉彎
所以不曉得在專業認知上是不是有什麼落差?
還有糟心的鑑定過程是正常的嗎?
很謝謝各位看完整篇文
很抱歉我的問題實在很多
因為車輛鑑定結果並不順心
面臨各式各樣的問題讓我很困擾煩心
麻煩各位能給我不一樣的意見
若是我的認知有誤也歡迎指正我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20-09-18 03:02:00提醒一下,初判表,當事人姓名沒碼到。然後我蠻好奇,怎麼會有你們兩向同時綠燈的狀況?
作者:
Bautzu (小寶子)
2020-09-18 04:00:00作者:
Nm025 (我也放妳一個人生活)
2020-09-18 05:49:00你沿者新進路走才是直行拉 你那叫左轉往新生路去了Y字路口 沿者路走才是直行 不是直走就是直行車不然怎可能兩邊都綠燈 車輛要走左邊要在中間等對向來車而且初判表看看就好 你可以再去申請鑑定阿不是阿 貼了新網址 阿你原本的怎不刪掉
作者: awer89 (Dolphin) 2020-09-18 07:40:00
綠色才算直行車,這是微笑變形T字路口吧
作者:
kutkin ( )
2020-09-18 07:49:00作者:
dhampir (D)
2020-09-18 07:49:00讓車可以先轉新生路 才換紅線開綠燈嗎?
作者:
kutkin ( )
2020-09-18 07:51:00多時相 你們應該有人搶燈你不服就送鑑定 給學校老師去審警察沒有能力判斷
有明顯轉彎就是轉彎車,在這個路口只有從左下新生路往右下新進路的是直行車,其他都是轉彎車
作者: Solidsanke (生命何價) 2020-09-18 08:18:00
對方直多了
作者: moonzone (蟲) 2020-09-18 08:30:00
對方要延新進路繼續走才叫直行 走新生算轉彎
作者: awer89 (Dolphin) 2020-09-18 08:37:00
原來是新營,哪裡紅綠燈有時間差,對方應該先亮的。兩邊都算轉彎,不過你的灣比較大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0-09-18 08:46:00這種路口個人認為應該幹道才算直行,從支道進幹道或幹道進支道都算轉彎,然後政府應該以號誌排除不同駕駛對直行的理解分歧,畢竟這種狀況很容易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要不然就立法清楚,把直行定清楚才有個遵循(我相信不會做)
作者:
Nm025 (我也放妳一個人生活)
2020-09-18 09:09:00把新生路延伸過去 變成一個十字路口 答案就出來了所以兩邊新進路都綠燈 新生紅燈 這樣就變機車左轉未禮讓...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0-09-18 09:14:00樓上你是不是看錯,這篇是紅線方向,是一直走新進路
作者:
Nm025 (我也放妳一個人生活)
2020-09-18 09:21:00挖 綠色是機車 那我都講反了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0-09-18 09:22:00紅色是本文作者機車,綠色是對方自小客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20-09-18 10:17:00紅色一定是轉彎,綠色老實說我覺得是直行。然後你們有人搶黃或闖紅燈我好像看懂了,假設沒有新生路,新進路就是一條彎路而已所以才會新進路兩端路燈,這樣看起來變成新生路是岔路現場勘驗也許有用,那個圖跟GOOGLE地圖差好多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0-09-18 10:27:00我是覺得法規應該修得明確一點,改成「轉彎車或非幹道續駛車應禮讓直行車或幹道續駛車」這樣就沒有什麼疑義了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20-09-18 10:31:00問題點我覺得反而是「兩邊綠燈」的問題吧,看GOOGLE街景是都是有燈號的路口,關鍵會是有無闖紅燈或搶黃燈後綠燈方向沒等路口淨空就衝出去才會兩邊碰到。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0-09-18 10:37:00因為這種路口就是我上面所謂的大家對「直行」認知會分歧的狀況,如果法條明確訂出幹道續駛優先,就不會有是不是直行的疑義,就類似一般左轉,要讓直行車先過一樣的意思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20-09-18 10:44:00我覺得這路口蠻危險的,我如果走綠色遇到來車我會懷疑我是不是看錯燈號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20-09-18 10:44:00上面打錯,綠線走的路線,要等紅線走完才對。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20-09-18 10:48:00這種路口一般應該要在綠線方向端那邊多設一個左轉道及左轉燈,但看起來路幅不太可能這樣做,就變得像這樣很危險。不過其實也可以用三個時相解決,但這張街景圖看起來就沒有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20-09-18 10:56:00Y字路口是真的很危險,權責很難分我覺得你申請對方超速鑑定看看,但沒監視器大概看不出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0-09-18 11:01:00我覺得你可以發公文詢問縣府交通處或交通大隊關於該路口路口行駛優先權的解釋,承辦人員位階太低,可能無權認定然後我相信他們也很難解釋,但真要解釋我認為會是幹道優先幹道續駛^你的事故案件的承辦人員
車速不好判別 基本上就說速限內警察也不能怎樣 沒監視器也鑑定不出來
作者:
Beanie (與天分享的愛*~')
2020-09-18 13:11:00[正解]對方往右算直行,往左算轉彎
作者:
wert213 (Chu)
2020-09-18 14:10:00對方轉彎車吧...理論上這個應該用左轉專用號誌就好解決了,像三峽中正正義以及中正中園街也是一樣的路口,但是都有設置左轉專用號誌。
作者:
allenzhuang (allenzhuang是在過五個小)
2020-09-18 18:45:00我覺得 肇事再把 設計路口的相關單位拉進來,為什麼這樣設計,之前協助朋友處理就是再多拉一方進來,責任就不在我們身上,但每個狀況都不太一樣,但看了這麽多留言,還是有分歧意見,可以試試看,就算最後沒幫助您,但可能可以協助該路口改進
作者: awer89 (Dolphin) 2020-09-18 20:00:00
我在你這路口會打方向燈
作者:
yellaw (...)
2020-09-18 23:29:0079樓b大,你的街景地上有畫左右轉標誌,但原po的那條路,雙向地上都沒畫轉彎標誌喔,應該不太一樣。
作者:
Bautzu (小寶子)
2020-09-19 05:10:00很謝謝各位的剖析以及各種想法跟建議,接下來也算是有個明確目標去爭取屬於直行車的路權,想來我的情況不是單一事件,各個地方都有這種莫名其妙的路口==川 我的能力有限應該沒辦法爭取立法修法道路重新設計等等,只能希望大家行車安全囉^_^
作者: nat50601tw 2020-09-19 08:37:00
雙方都綠燈.. 設計很怪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0-09-19 09:41:00這種「莫名奇妙」的路口主要成因應該是都會區發展後建設外環道,讓不需經過市區的車直接走外環道經過,所以形成小路(原市區連郊區的路)看起來比較直行,幹道(新的外環道)比較大轉彎的現象.這其實只要用燈號時相管制就好,應該是相關單位一開始車流量還少時沒有「超前布署」上多時相或左轉燈,等車流多了又怕施工影響交通以及需要經費改善等諸多問題,就形成事故不夠多就不理的現象只能說你辛苦了,成為促成將來有機會改善的事故數量記錄之一
作者:
xozenp (xozenp)
2020-09-19 10:37:00以我個人偶爾會去新營,還有道路表示來看,我認為原PO是直行車,對方是轉彎車,原PO是順著道路走(沿著虛線),而對方很明顯跨越虛線就是我認定他是轉彎車,這我個人會以 由閘道要進入國道,需要打方向燈跨越虛線進入國道一樣,希望原PO可以爭取成功,如有後續希望可以分享,因為我也好奇最後結果。
作者:
ballcat (ballcat)
2020-09-19 12:06:00照路名,應該是機車路權比較高才對
作者:
allenzhuang (allenzhuang是在過五個小)
2020-09-19 12:28:00for 原po,我可以簡述 有問題可以私訊,狀況是我朋友騎山路,壓到 轉彎處警告用的三角錐,三角錐噴起來,後面重機r3摔車,我們就主張 施工且轉彎處的警告標誌距離不足,以及r3 山路超速,我們用行車紀錄的秒數距離推測時速,後面跑車禍鑑定,「他們根本不聽你說的」(因為我不是當事人,我只是受託人)我就說,我有查了相關資料,以及相關判決書,可否提供參考,他們是有收,後來判決下來我們就沒肇事了,後續也不知怎樣(因為沒我們的事)我還有附上 新北施工要則上去。但我認為跟你案件完全不同,可以試著挑戰看看,是我會想辦法蒐證跑完流程,要賠就摸摸鼻子了。要翻判決,功課要準備多一點,不然會背鍋
作者:
aljust12 (ALJUST)
2020-09-19 19:31:001.Y字路口看燈號 不然就是燈號顯示順序有問題2.就算他超速你能儀器舉證? 還想送人紅單XD對方號誌只要設右轉綠燈/直行紅燈 然後你那邊一樣設右轉綠燈/左轉綠燈 另外一邊左轉跟直行 透過時序就可以解決回歸問題的本質 兩邊都綠燈沒有直行轉彎對撞就是各半原則初判上沒有問題 你要爭取的是燈號問題申請國賠
這到底三小路口...不過看路名來判斷你是直行對方算轉彎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