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rislove3 (艾草糖)》之銘言:
: 2分鐘噴4800!換車道沒打方向燈連收4罰單 高雄女:根本檢舉魔鬼 | ETtoday社會新聞
: | ETtoday新聞雲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110/1895391.htm
: ETtoday 裡有違規影片,看了之後只有一個感想
: 活該!
: 換車道不打方向燈的,就是無能且不該上路的廢物
: 這歐巴桑的騎法,就是標準的無視車道飄移法
: 車道線視若無物,自由自在地飄左飄右
: 後方根本無法預測前車下一秒的動向,至為危險
: 通常這種三寶還會合併無腦靠右的思維,路肩同樣行駛地很開心
: 遇到有車就直接往左飄,方向燈/後照鏡形同裝飾品
: 神奇的是高雄板還有無能者護航,急著自介打方向燈是多麼窒礙難行
: 看在打方向燈已習慣成自然反射動作的優良駕駛眼裡,實在匪夷所思哪
: 不過這也肇因於華國低劣的駕訓/虛設的考照/針對性的執法
: 造就一批批無能駕駛上路,可憐哪
違規本來就有輕重之分
檢舉達人不分違規輕重 就在那檢舉 難怪會被靠北
什麼是輕微違規?
例如酒駕 超速 逼車 闖紅燈 違停之類的
沒發生事故或影響到別人,就讓一下吧
什麼是嚴重違規?
沒有待轉 騎在禁行機車上
這種危害交通的行為 看到一個檢舉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