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方騎機車,
被左前方汽車沒打方向燈緊急右轉出車禍事後查出對方無照駕駛
機車整體破碎,已經報廢
法院判決主要由對方汽車方負責,
但對方賠償真的很沒誠意,
基本上就是菜市場殺價模式,
醫藥費(有就醫收費紀錄),
機車費用大約五萬報價,
對方直接砍成四萬
再加上對方無照駕駛,
基本上就是不定時炸彈,
因此沒有要和解
之後聽對方說之前就有案底
聽說是建商之類的
不怕和解失敗,
所以法院第一次和解失敗,
但當天出了法院被對方四個人尾隨,
然後找到沒有監視器的地方圍毆,蓋布袋,
最近準備第二次和解的,
請問大家會怎麼做?
機車只有最基本的政府強制險
事後諸葛,
我覺得機車還是多保一些險,
讓保險公司直接出險,
避險被對方蓋布袋等等事情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