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欲發起罷免板主連署者,請至 LifeRecallBM 板。
二、欲「發起新連署」者,請按 ctrl+p。
欲「支持連署/反對連署」者,請按 y。
欲「修改連署意見」者,再按 y。
三、連署(包含新增看板、板主及相關罷免等)審核標準:
無論贊成方或反對方,請確實填寫連署理由,
僅填寫「支持」、「贊成」、「幫推」……等語意不明或無關連署宗旨者,
視為無效票。
四、multi-id 連署,均視為無效票。
五、於連署意見發表人身攻擊之言論,將計為無效票,並水桶三個月處分。
六、賄選連署者,該連署案無效,並水桶一年。共犯亦適用。
七、#1GU3qwTc (LifeNewboard) ,發起不合程序的連署案違規部分,因罷免
連署看板變更,其他相關連署不需累計違規次數,先前違規次數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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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第三四五項,
連署理由請不要亂寫,會被視為無效票,甚至會被水桶。
我還再想要不要參戰,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