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c39801113 水桶一個月

作者: ujane (cryingbb)   2021-06-01 11:52:00
感謝各位提供的意見
在這回覆一下我這邊的立場:
-公眾板,意思就是每個人都可以看的地方,每個人都該有基本的禮貌,
每個人對於貶義詞的接受度本來就有所不同,
你能接受垃圾、智障、低能、幹O娘、操X掰..這樣尖銳的字,
不代表其他使用者就"一定要跟你一樣接受、吞下去"。
-一個物品的優劣,向來不會只有一種形容詞,不會說不用垃圾、白痴、敗類等..
就形容不了這個物品的不好,一定有很多方式能來表達你的不滿。
-每個人都會有氣頭上的時候,你可以選擇先下線、做其他事(去HATE板發幹文等),
-對於 "遇到三寶、被不良法規陷害..等" 不可力抗、預防之情事,
我目前會用寬鬆的標準去處理,也希望大家能多體諒。
不良用詞 (除用在遇到三寶、被不良法規陷害時發自內心幹幾聲之類的以外),
往往會造成不良風氣漸漸成形,讓其他人以為這個板就是長這個樣、
我也跟著亂也沒差.. 這一點我想大家都能理解,這也是我想去改變的地方。
=====
綜觀 ghost90331 板友的文章,老實說我一開始瞄過去也不覺得怎麼樣,
但後來經某a板友指點,細想了一會,板上的不良用詞風氣其實也是一萌芽點,
你讓某人隨便到一個程度,其他人接著有樣學樣,最後每個人都講是個人自由..
那就會沒完沒了啦。
仔細看 g 板友的文章,整篇下來其實說的就是個人感想舒發,
也沒有要引戰的意思,因此看到該ID燈還亮著,就先丟水球給他,請他修正用詞。
等了一會 g 板友都沒回覆與動作(那時也忘了APP對於水球功能好像都不太支援),
只能進行板規處理。若以以現行板規最低處罰只有一個月水桶,並無警告,
為避免被說板規明明沒警告選項你這板主怎麼如此自由心證?
依舊板規只好水桶一個月。
=====
"g 板友整篇文章寫的其實沒什麼問題,真的有必要因為二個字去水桶嗎?"
這個在設水桶前,我在腦中想了好幾遍。
其實板主要"整頓風氣",本來就會有非常多"個人主觀意識"的介入,
板友還搞不清楚板主想如何改變時,一下子中了水桶的確心中會有所不滿。
為避免這情況其實以前就有想到,並在新板規一裡增加了警告選項,
希望未來在處理相關不是故意踩板規的使用者,能有更多人性處理的緩衝區。
(比如先推文勸說 > 警告)
這邊更改判決,取消 g 板友的水桶,並已寄信請他修正文章不適合的字句。
(由於新板規大多與先前板規相同,我想就先提前到星期四晚上開始執行。)
※ 引述《ujane (小雨蛙 呱呱呱)》之銘言:
: 板規一、1 刻意筆戰或製造紛爭
: c39801113、ghost90331 水桶一個月
:
作者: LieFang (冽芳)   2021-06-01 12:05:00
遇到三寶、被不良法規陷害→可寬鬆認定買的車有些缺點→不能情緒用詞這樣恐怕不只用詞需要標準,遇到的事件也需要一個標準呢
作者: ujane (cryingbb)   2021-06-01 12:07:00
好問題, 我再想想
作者: LieFang (冽芳)   2021-06-01 12:09:00
X!遇到三寶差點被擊落/X!買到車王一直修車對不同人來說,想發洩情緒出口的事件也會不同
作者: ujane (cryingbb)   2021-06-01 12:12:00
幹 這個單詞我覺得就蠻OK.或許可以 以法院認證的罵人價目表來當個標準
作者: LieFang (冽芳)   2021-06-01 12:15:00
小弟認為重點還是動機,如果講難聽的話是為了引戰或人身攻擊等,符合版規一字面上的意思,那才會達成水桶的條件
作者: ujane (cryingbb)   2021-06-01 12:16:00
我跟你的想法相同,也覺得"以動機"才是最公平、不勿殺。但這對於那些好戰分子可就不這麼認為,會來信跟你吵即使他們知道,他們自己的行為就是引戰、戰油電..
作者: york1987 (明華~明華~!!!)   2021-06-01 12:19:00
被處分有問題就去申訴,照規定來,那是兩回事現在問題是在於,如果定了一個界線不清楚的規則你覺得可以,我覺得不行,然後每件事情都不一樣要用這條不清楚的規則去處理,就會造成爭議就好比你今天要定一個不能罵"物品"的規則,然後比照法院當然可以,那問題是每個侮辱的詞有不同的判罰標準你要怎麼認定哪些詞適用哪種嚴重程度?
作者: ujane (cryingbb)   2021-06-01 12:29:00
初步想法:法院上的詞出現,先警告。 (若因而出現戰文則直接水桶處理)
作者: youkisushe (65454)   2021-06-01 12:51:00
盤子才買XX車 XX車主都盤子(罰)買了這車XX很爛被當盤子有夠後悔(不罰)但是事後被發現根本沒買(罰不罰?)垃圾車不意外(罰)這個手機感應解鎖一直不良很垃圾(不罰)活該誰叫你要買XX車(不確定)愛買XX車 就乖乖吞下去吧(不確定)個人覺得上面兩例還算好認定下面在車主遇到問題的嘲諷比較需要討論看看
作者: wulalas (烏拉拉)   2021-06-01 12:52:00
版主辛苦,版主開殺,但要殺到那些好戰份子不敢作亂,又不會扼殺正常心得分享的情況下真的不好處理,但我們都在持續往好的版風路上前進,這樣就好了
作者: ayuhb (ayuhb)   2021-06-01 13:14:00
磨合期 版主加油
作者: CPDOG (CPDOG)   2021-06-01 13:19:00
以法院上出現的詞認定、罵人價目表當標準,意思就是對事不對人的話尖銳用詞是可以接受的吧?如果是這樣就合理很多了畢竟都是對人辱罵才會上法院
作者: ZenEmpty ( 竹子)   2021-06-01 13:23:00
支持版主 低端份子口不擇言不代表機車版要同流合污支持版主 低端份子口不擇言不代表機車版要同流合污
作者: chiery (海月)   2021-06-01 13:24:00
支持 之前真的水準很低
作者: m996360 (懷特先生)   2021-06-01 13:27:00
我紅的明顯,我想請問版主現在39樓ZenEmpty直接講某些人為「低端份子」,這桶不桶呢?
作者: ZenEmpty ( 竹子)   2021-06-01 13:30:00
m996360大ㄅ 1.我沒指誰 2.法院有判過這個詞?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1-06-01 13:32:00
如果要用版主自身的標準來做判定,那最重要的就是版主自身的的標準是否一致;可惜的是,我都已經在 #1WiqMxbQ (biker)
作者: ZenEmpty ( 竹子)   2021-06-01 13:32:00
更何況會辱罵"垃圾"一詞的確是某LEVEL才說得出口
作者: m996360 (懷特先生)   2021-06-01 13:32:00
另外我再請問你最後一段,憑什麼要求人按照你的意思去修改文章呢?他整篇對事不對人也沒人噓他何來吞下去之說?何況公共版面本來就要包容各種聲音,你要求別人按照你的國文字典修辭用字是那國來的皇帝?覺得玻璃心的人要不要乾脆不要上網,網路世界很容易心碎的
作者: longya (嗯)   2021-06-01 13:32:00
開地圖炮說人低端結果自己發言水準也好笑Zzz
作者: m996360 (懷特先生)   2021-06-01 13:33:00
講自己的車子某些設計是垃圾,跟指某些人是低端份子,我不覺得後者比較高級喔
作者: ZenEmpty ( 竹子)   2021-06-01 13:34:00
看來有人跳腳了,畢竟拿人手短,該辦的事辦不了就麻煩了好~謝謝m996360,那我之後不使用低端份子指稱口不擇言的我就改用某LEVEL來指稱會把"垃圾"一詞掛在嘴邊的族群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1-06-01 13:36:00
不知道版規對於指別人拿好處辦事卻拿不出證明來會不會罰呢?當然,我在這篇公告的前文也問過了,不過被版主無視了就是..
作者: ZenEmpty ( 竹子)   2021-06-01 13:37:00
機車版跟消費者不應該只有這種水準DSNT,不要急,我沉住氣好幾年了,等到適當時機我會一篇篇寫出來,從原廠的訂價策略到經銷商的價格操作,再到消費者
作者: wish770924 (浮雲)   2021-06-01 13:42:00
https://i.imgur.com/0WzCQ4c.jpg這種真的應該好好處理處理
作者: ZenEmpty ( 竹子)   2021-06-01 13:42:00
要怎麼睜開幾十年來被人矇著眼吸血的自救解法,通通寫出wish770924請問你有查證是不是反串,若不是,我支持你
作者: wish770924 (浮雲)   2021-06-01 13:50:00
是不是反串,去看他以前的貼文不就知道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1-06-01 13:53:00
我是覺得你還是先把「尤其去年某陽砸了上千萬廣宣費給風向仔
作者: wulalas (烏拉拉)   2021-06-01 13:53:00
隔壁GIXXER文也蠻刺激,版主業務量大增ing
作者: youkisushe (65454)   2021-06-01 13:53:00
同意 真的應該處理一下https://i.imgur.com/75lmPnN.jpg
作者: xxctsd (喔.....也還好)   2021-06-01 14:04:00
加油加油,好好調整
作者: EVA96 (鍵盤親衛隊)   2021-06-01 14:11:00
兩個一起吧^^
作者: york1987 (明華~明華~!!!)   2021-06-01 14:12:00
沒指誰就不叫挑起紛爭? 所以直接開地圖砲可以
作者: EVA96 (鍵盤親衛隊)   2021-06-01 14:12:00
挖推文一堆新仇舊恨
作者: YuTeaNe (手錶帶左手)   2021-06-01 14:18:00
加油,壓力別太大,慢慢找到自由心證的度量衡,不是誰一開始都很會當版主的,但你的處理方式很棒~辛苦了
作者: wish770924 (浮雲)   2021-06-01 14:22:00
youkisushe跟我一起水桶我很ok喔版主,來吧
作者: KRSmp (鶇)   2021-06-01 14:24:00
版主辛苦了,你的努力大家有目共睹,別先把自己累垮了
作者: youkisushe (65454)   2021-06-01 14:37:00
我ok你先請 你可以問看看版主八卦板的推文受不受理喔
作者: sunsptt (我是一隻瑪瑙水母)   2021-06-01 14:56:00
版主的工作是維持版的秩序吧 不知道你是住海邊還是太理想化 而且妳自己就說每個人接受度不同了 都沒想過你覺得ok的詞一樣也有人會受不了嗎
作者: linjp (JP)   2021-06-01 15:17:00
版主加油...
作者: wish770924 (浮雲)   2021-06-01 15:40:00
原來youkisushe戰油車電車的也會怕被捅啊板主解決889就是讚啊,有什麼好說的
作者: sirakuma (シラクマ)   2021-06-01 15:45:00
有改給推 磨合期大家繼續努力但我還是認為語氣用詞不當應該要有個基本的定義 比如像上面板友說的法院認證之類
作者: ian5king (南方的悲情)   2021-06-01 15:51:00
紅明顯,尖銳用詞怎樣才算是尖銳?任何詞在任一某個族群中都有可能造成不適,像是強調政治正確在一開始沒什麼後來又漸漸變成在某族群中有諷刺意味如果要禁貶抑詞的話,那標準會是什麼?這要好好考慮三寶一詞聽在"三寶"耳中也很刺耳,那該怎麼辦?
作者: ccc101419 (還是養狗吧)   2021-06-01 16:37:00
推,辛苦了
作者: EVA96 (鍵盤親衛隊)   2021-06-01 16:39:00
三寶(X) 不適任駕駛(O)
作者: MikeFreeway (天淨沙─掠無痕)   2021-06-01 18:49:00
這東西真的,板主要先出一套標準,不然絕對會被戰翻辛苦了,磨合期會需要更多心思
作者: ghost90331 (Yang)   2021-06-01 18:54:00
要不要直接開個google表單讓大家投票,前10高者不能出現在板上
作者: Apologize924 (Apologize)   2021-06-01 19:49:00
說自己的東西垃圾 會上法院?這個零件 這個缺點對他來說 其實就是垃圾啊很明顯的就是要版友使用您認同的言詞去做評論 不覺得問題很大?
作者: LieFang (冽芳)   2021-06-01 20:27:00
引戰仔再桶就好,罵個髒話又不犯法
作者: Yjizz (饒惹偶ㄚ激濕)   2021-06-01 21:04:00
來 c洽版提到的真實社會可議判決https://bit.ly/3uDFmbh你認為這是對物還是對人 是對他人還是對他物? 還是他只是法語詞?川寶也可以解讀成不量用語???黑人問號你提到的法院價目表其實只是第三方整理的而已不是指它錯 ,算了那是另外的事某z在那邊一直牽拖別人是打手 罰不罰?
作者: shachitw (殺氣)   2021-06-01 21:52:00
擁有在大的權利也不該過度去干涉言論自由,這你自己要去拿捏,ptt被告上法院檢察官的那些話去好好讀讀吧https://i.imgur.com/c5sw1FS.png
作者: infinitem35   2021-06-01 22:15:00
很明顯為了桶某人才當的阿
作者: p1598523 (阿宅)   2021-06-01 22:34:00
https://i.imgur.com/litsj2V.png 版主就是為了桶而桶啊 ID錯誤就不要發言,不然就找機會水桶你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1-06-01 22:49:00
#1WiqMxbQ (biker) 其實應該不是只為了某人啦(笑..
作者: windsp00 (沒利用價值的人)   2021-06-02 13:48:00
板主辛苦了 別被有心人士磨滅管板熱情
作者: Haooconnor (嚎教授)   2021-06-02 17:37:00
你給人家的解讀就是我不清楚是否構成妨害名譽,但我就想桶他,先去翻以往判例 再來桶人,板皇威武?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21-06-02 19:32:00
版主需要磨合期的時間這個我認同,但是標準一致的這種事總不需要時間就應該做得到了吧,因此我有幾點想要請問版主:(1) #1WiqMxbQ (biker) 這篇的判罰明顯重於其他違規,是因為什麼原因造成水桶時間長度不一樣呢?(2) 再犯就水桶十年,請問是再犯什麼呢?又為什麼再犯一次就從水桶三個月跳到水桶十年,是根據哪條版規呢?(3) 原本新版規是要 6/5 才實施,日前突然改成說 6/3 就實施那請問我和其他版友檢舉 ZenEmpty 的違規如果成立,是適用新版規還是舊版規的處罰規定呢?(4) 我在 #1WiqMxbQ (biker) 底下的疑問,也請版主撥空回覆我知道版主今天恰巧比較忙,一整天都沒有上線,只是我是 6/1凌晨 1 點就檢舉,我沒看錯的話版主昨天應該上線了至少 5 次卻都沒有處理或是回應,跟版主之前在處理其他人違規時的效率有些不同,因此好奇請問一下,如果冒犯,敬請見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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