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uenru (do your job)》之銘言:
: 住家附近紅線已經相當密集,
: 但還是有人會任意停車,
: 像轉角,或大樓人行道的旁邊,
: 用拍照檢舉的效果也不一定對同一台車有用,
: 但是固定舉發會慢慢有效,
: 只是收到的回信多了一段話,
: 我認為是拍照舉發有民眾會反彈?!
: 所以希望舉發改用打110的方式?
: https://i.imgur.com/MJAgZaT.png
: 那個紅線是T字路口的轉角處,
: 又是大樓,又是店家,
: 可能停了方便,
: 但視線上是不安全的,
: 連賣水果的攤車有時大白天也直接停紅線開始賣東西,
: 舉發有時是晚上,警局的意思是晚上也打110來吊車嗎?
我先說檢舉直接打110的意義
這邊分成兩方說法,網友說法、警察說法
警察會這樣說有幾種可能
(以下是我的猜測)
1.他懶得審,想把事情推掉
2.民代、長官壓力
這種轉角紅線停車沒爭議的事情要110到場處理幹嘛?
有什麼模糊地帶嗎?根本沒有,就是壓力而已吧?
→ Zetaxin: 打110警察大大直接來處理可以內部結案掉 08/07 22:01
→ Zetaxin: 寫信箱就要走正式回覆的呈核流程 08/07 22:02
→ Zetaxin: 如果一樣都會處理的話 打110可以節省警察很多人力 08/07 22:02
這位大大說的我看不懂,可以麻煩詳述嗎?
難道說派員警到場開單比你們坐在辦公室內吹冷氣敲鍵盤輕鬆?
還是說到場都不開單所以很輕鬆?
那為什麼有些網友會叫人打110
1.比拍照檢舉簡單太多,適合新手,老少兼宜
2.本就是警察該做的事,叫他們出來剛好而已
馬路會這麼多違停跟警察的放縱脫不了關係
平時眼睛睜著看不見,納稅錢這麼爽領的嗎?
3.方便投訴,投訴警察都是高手在搞的
專業的會帶攝錄器材出門專拍員警
那種看一看就走的,或是找車主移車的就是欠投訴
被摸頭的話(高機率)就一路往上投訴
署長信箱、部長信箱、院長、總統
別小看警察,他們花招百出,什麼都敢講
但有些人知道你有錄音就不跟你講了
詳細可參考各個翻轉交通系列的粉絲頁
→ songbaker: 我之前報案 還嗆我自己拍照就好 我說離派出所不到500
我去年某次投訴過程,督察組的還打來關切
說這種事情以後我自己拍照上傳就可以了
啊之前陳歐破委員說要廢7-1的時候
我記得警政署(吧?)也有說希望打110讓警察處理違停
啊靠北是能不能統一說法??
還有,到底是領薪水的人拍照+寫單字比較累
還是做義工的拍攝之後還要用那些靠北爛的系統一件一件傳比較累
老子就是喜歡看到XX警察擺爛被投訴
再不開啊!再裝死啊!
你們就跟恐龍法官一樣,縱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