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收到消息
我媽出了車禍
我媽只有腳扭到 但是對方雷殘了
我聽狀況應該是我媽全責啦
對方當下也回家休養了
晚上我跟我媽下班後有去對方家裡關心對方
(當下醫院因為疫情不讓進去)
我們目前是先關心對方請對方休養 後續賠償之後再討論
不過問題來了 當下對方告知我們他騎的車不是自己的 很剛好跟朋友換車騎
受傷的是駕駛人跟他談醫療賠償這方面沒問題
但是車損部分我們是要跟駕駛人談還是跟車主談
應該問駕駛人是可以向我方提車輛求償還是不行
如果不行那對方是否就不能用以刑逼民的方法開口
當然今天才發生的事還沒有個一定 我只是想大概瞭解一下這種特殊狀況該怎麼處理
我媽沒讀什麼書 也不太會上網 不會處理這種狀況 應該之後會變成我負責談
當然我們也會拿出誠意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