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牌型號》勁戰四代2016年全原廠無事故
《時間地點》青海南路與黎明路口
《該車現況》車龍頭全毀左側踏板油箱皆是
《更換物件》 (種類/型號/品質/...)
不及繁載
https://i.imgur.com/4ii5vsA.jpg
《修繕報價》弘源機車行:55790$
《相關補充》肇責對方8我2
小弟是機車騎士直行,對方為對向車道汽車駕駛,對照直接左轉未注意我車輛已過路口一半,直接撞擊左側
造成我人與機車飛向右側,直撞電線桿
肩韌帶損害與遍佈外傷,車體龍頭嚴重毀損
但因小弟保險在八月中過期,本來想九月上班後續保結果好死不死就是空窗期被撞刀
起碼人無大礙,但機車的問題就大了
也沒處理過車禍事宜
因為我機車全修大概也要5萬左右,但對照保險業務說,因為我修車的金額,已經超過我車於二手市場的行情
故只能理賠我4萬5,這種情況下
我可以請對照保險業務提出評估我車殘值的證明嗎?或者反過來說一定要我車修好,不接受二手車價呢?
再者還想請問有經驗的版友,有在網路查到說如果肇事者不賠我相關財損(例如診斷證明已明白寫休養一個月,所以這個月我的收入他需賠償我,有薪轉證明,還有手機壞掉與放在車廂的AirPods 壞掉等費用)
用以刑逼民的手段讓他賠償我,是有效的嗎?
還是說這些財損可以一併跟對方保險業務員提出需理賠,不理賠這些財損金額的話,再轉向肇事者索賠呢?謝謝。
https://imgur.com/a/SeUXL4F
檢附自己製作的理賠EXCEL轉圖檔
裡頭可能傷眼排版或者不合理賠償均可提點小弟一下,感恩,謝謝各位,行車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