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如何讓眼睛不再業障重《我有罪‧我無罪》

作者: mingjer (李肯特)   2016-11-06 01:33:37
如何讓眼睛不再業障重?──
《我有罪‧我無罪》試讀心得
網誌版:
http://blog.xuite.net/mingerkant/wretch/462179054
所謂的罪與罰,到底只含括違反最低層次的道
德所做的懲處,或者也包含著更高層次的自我
心理譴責呢?
【我有罪】一起女警官被殺的案件,本以為在
殺人兇手、也就是其丈夫投案後,案情會顯得
明朗,卻沒料到兇手劉永安除了坦承殺妻梁欣
怡外,其他一概沉默不語。而受人之託前往了
解狀況的警官李明克,卻在訪談相關人士之後
發現,對於劉永安一面倒的差評,說他是電腦
宅男、靠妻吃軟飯、不考量妻子感受任意妄為
、不顧兒子心境等,然而在命案現場卻沒留下
一切相關跡證;而傳說梁欣怡為了夫家犧牲良
多、極力投入資訊科技之進修、跟同事關係良
好、為兒子付出一切等,而從其日常軌跡卻又
與此互有矛盾。
李明克要查的不僅只是事件的真相,更多的是
還要思考,如何讓眾人眼中的樑木得以卸下,
好看出到底有哪些是他們不願正視的事實。
另一則故事【我無罪】也很有意思,反覆以死
者的角度及查案警官的抽絲剝繭,讓我們看到
一個死在巷道的女性她背後的人際互動,以及
被殺害的始末與故事。雖然不若乙一《夏天‧
煙火‧我的屍體》中的九歲少女般以客觀的角
度來描述她死後的進程,卻更讓我們得以理解
人性的視野是多麼地偏頗與有所成見。
知言在《我有罪‧我無罪》中共有兩篇故事,
書寫的模式與其說是為了找出兇手的本格派創
作,其實更偏向心理層面的人物側寫。
一個再怎麼限縮人際關係的人,都還是會有些
時候必然得與他人有所互動,更遑論社交型的
人了。然而在我們所親近的眾人前,各自呈現
的樣貌是否真實?或者只是為了共同演出一場
戲劇,而彼此雖然互相注視,卻僅只看見表層
,而無法望見更深層次的實際面貌?就好像化
裝舞會上的舞蹈,與你相對的是個婀娜多姿的
個體,而那樣的相遇縱使讓自己魂牽夢縈,我
們卻無法探知面具底下的人性。
而人性,也往往隨著戴上的那層面具,更加難
以理解與探測。於是,因著自己過去的印象與
認知,我們討厭或偏袒某個同事的有罪或無辜
、因著他人的流言與臆測,我們判定或懷疑一
個人的人品或性格、因著個人長久以來累積的
信念與偏執,我們堅信與偏見於某個陌生人的
行為與動機。
然而,即使許多研究人類心理的學者,都無法
完全肯定一個人是否真如我們眼所見時,那麼
我們在面對每一項訊息或事件,是否就真能以
完全客觀與把持超然的態度待之?
而如果,握有權力的警政單位並未能秉公處理
,不僅對於涉案者不公義(即使他本身實然犯
罪了),更足以傷害眾人對於相關單位的信任
與信服。
也因此,李明克在最後才得以跟相關人員憤慨
地表示:「如果妳真的懂,妳就應該知道,一
個案件的破案關鍵,動機、過程、結果,三者
缺一不可,三者的人證或物證若有遺缺,就會
是案件成敗的關鍵。今天,你只看到結果,動
機是什麼、過程是什麼,妳都不在意;妳只執
著於妳自己相信的『結果』,選擇能夠支持妳
的推想的證據。」
以此來看待現今的社會氛圍,反廢死的支持者
所提出的論點多半是「不用死刑,如何遏止那
些窮凶極惡的犯罪者?」、「局外人才會這麼
樂觀」、「當你的家人遭受殘忍對待,我就不
相信你還能如此客觀」、「既然你支持廢死,
你為何不代替那些無辜的死者去死」等等。只
是,這樣缺乏理性的論述,是否真能洞悉到那
些「惡徒」的心境,以致於達到「殺雞儆猴」
的效果?但即使真的有些猴子被嚇到而不敢輕
舉妄動,是否真的能保證那些潛在的犯罪因子
不會再度蠢蠢欲動?
知言的《我有罪‧我無罪》的篇幅其實不長,
然而卻很能引起閱讀者的一些反思,去反芻自
己對於犯罪者與罪的想法、去檢視自己對公平
世界的想望、去探究自己所戴的眼鏡到底有多
厚、多種顏色、多多,於是等我們一一卸下那
些影響我們視野及認知的偏見與歧視,我們才
能看見這個世界的真實樣貌。
想想,《我有罪‧我無罪》或許也可以當作中
學哲學思考的入門書,藉以引導學生的邏輯思
辯能力,而這也將是本書所能提供的另一種價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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