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自我的自大悲哀

作者: hayuyang (Cloud)   2020-01-22 22:53:43
: 再者,我不認為作者把自己放在被害者位置來寫出《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更像是一股憤怒
: ,來自於他對想保護的某個對象(或族群)所承受的不公,他想以自己唯獨能做的手段掙來
: 眾人的注視,掙來眾人的審視。
: 說了這麼多,終究得駁回前提。
: 「真實發生的事件無法排除於本書。」
: 有人遭受迫害,是事實。身為讀者你可以選擇各種評論與觀點,但身而為人,無可逃避他人
: 所承受的痛苦,反思社會難題且有所行動,這正是我們的義務。
: 以上個人淺見,還請指教。
一個人所能寫的就只有周遭發生的事-by 各大偉大小說家
而林亦含作為一個文學愛好者優先於一個被性侵害者
而她想寫 所以 她只能寫關於她的故事
從古代中國文學 到近代歐美文學 無一不涉略
她不是一個普通的古典文學愛好者 也不是一個簡單的外文系創作者
如果她活下來的話 從她的書評與美學敏銳來看 她可能達到台灣寫作者未有的高度
但題材必須往前走 可能的話 她必須與這個摧毀她一生的傷痛達到某種和解
然後 她的文學廣度與世界也會擴展
但也只是可能而已 所有的可能都在她的自縊中煙消雲散
她說了一句話 我不太確定在哪看到 要從哪引述
"這本書是我對於美學文學的極致"
("文學經典說:一本書的重要只有形式 內容不重要",我想她一定懂這道理)
宣傳前期 她希望大家重視的是這本小說 以及災難
而不是她本身 我想這多少還原她最最最一開始的初衷
作者: Nolan5566 (諾蘭‧五六)   2020-01-22 23:52:00
所以我只想問一句,怎麼抽?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0-01-23 02:36:00
最低限度 看完南檢不起訴書摘要 五百多字而已 林委員提供資料亦可參考
作者: nightseer (小愛)   2020-01-23 05:41:00
看完了,樓上好像不太懂現實跟寫作要怎麼分離,而且是因為證據不足沒被起訴而已,你很難說有或是沒有,這就是法律不是,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作者: nightever (不知處)   2020-01-23 09:40:00
首先 ,請先把作者的名字寫對吧= =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20-01-23 11:10:00
一個人不是只能寫自己身邊的事吧,不然一堆科幻小說家是?是寫自己知道的事吧至於說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我覺得不太可能
作者: franklin1997 (富蘭克林)   2020-01-23 13:12:00
即使當作一無所知,她的文句依舊美。看著這本書,想著這麼有文采的作者卻再也不會有下一本作品,我感到非常遺憾。
作者: b06606005 (沒什麼好講)   2020-01-23 18:06:00
不要沒有來源就給人家冠上ooxx說了什麼話...修掉/補上來源會補推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0-01-23 18:53:00
你相信無罪推定嗎?我想說一個例子 伍廸艾倫疑似性侵養女案 狄綸法蘿是一個6歲的小女孩 她指控養父伍狄艾倫性侵她 她的一生也一直都在回憶書寫此事 法院上伍廸艾倫被判無罪伍廸艾倫是個人品有問題的人 劈腿不算外 還跟女友米亞法蘿的18歲養女順宜戀愛結婚但是毀了狄倫法蘿的人 是他嗎?還是狄綸的養母?
作者: b06606005 (沒什麼好講)   2020-01-23 21:33:00
和你描述她講的話有距離吧...但還是補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1-23 23:18:00
前五行到底在講啥 有說跟沒說一樣就不用說了吧?
作者: uniqueya (生命沒有絕對分享一些想 )   2020-01-24 18:27:00
p大再另一篇回覆的推文也是讓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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