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word 存在先於本質、荒謬
1.人普遍討厭自己從別人口中「被解釋」,「這個人是怎樣的人」,會產生一股莫名的
不適感,因為你正在被別人「本質化」、簡化成(他們眼中)「合理的」,我們會忍不住產
生「我才不是這樣」、「你們根本不懂我」的內心控訴。
因為人根本不存在某一種先天的「本質」(或本性),這些本質都是後天「被定義」出來
的,根據你的職業、身分、行為,被決定,從而忽略人「自身存在」感受的複雜度。
這邊有一個前提是,我們的「存在」毫無意義,背景是虛無與空白,所以當然沒有
一個先天上的「本質」。
比如說我上個禮拜練拳,打沙包特別奮力,旁邊的同好知道我是社畜,於是說「最近壓
力很大吼?」
當然,他完全沒有惡意,但我還是能感受到輕微的不適感。因為我只是單純想練狠一點
,挑戰極限,把自己的體力榨乾,但是我又不想多做解釋,就是奮力去打而已。
但是周圍的人看到我的「異樣」,試圖找到一種「合理」的解釋,就把我複雜(或單純)的
存在感受,「本質化」了。
2.回到小說,莫梭被判死的真正原因不是殺人,而是他「冷血凶狠毫無悔意」,因為
母親喪禮期間他沒有流淚,還跑去跟女朋友看喜劇電影。
(一定要痛哭才能表現難過嗎?如果看電影是為了逃避難過呢?)
於是社會大眾、法庭,很簡單的就能「本質化」莫梭,因為這些行為,所以他「一定是
怎樣的人」,但是莫梭殺人的原因:太陽刺眼、不爽阿拉伯人笑、想起葬禮、熱風灼灼
、手裡剛好有槍、汗流浹背的存在感受,在與阿拉伯人對峙中開了槍。
小說之所以能夠成立,在於莫梭的「誠實」,坦承交代自己行為感受的來龍去脈,可
是不被理解,動機一定要情殺仇殺財殺才「合理」,只要不被理解,過度
的誠實坦白都像謊言。
「他人」是不會理解你這些存在複雜的感受,尤其是他們覺得「不合理」,最合理的
解釋就是把這兩條線串起來,本質化成一個冷血無情的殺人犯,連律師也不想替
莫梭辯護。
而法庭到最後,「討論他是怎樣的人的攻防戰,比討論他的罪行更多」
於是第二個主題顯現了,「荒謬」,人們常常試圖為世界上各種不合理的衝突矛盾,
找到一個合理的解釋。但既然人存在本身無意義,又何來「合理的解釋」,於是產生了
一種荒謬感。就像莫梭莫名其妙殺人,莫名其妙被判死一樣讓人覺得「荒謬」。
(怎麼會因為這種莫名其妙的理由殺人,不合理,太荒謬了。可是事實如此。)
在這種荒謬之中人們常常會感到痛苦,為什麼好人沒好報,壞人得逞「這不合理」,
而宗教,可以輕易解決這些問題,「他們死後會被審判(得到合理的結局)」、「因為
因果報應(好人上輩子害過人)」,於是我們得到某種「寬慰」。
以及最大的痛苦,我們所受的一切苦痛,都沒有「意義」連一個天上考驗你玩弄你
命運的諸神都沒有,只是單純的偶然隨機,實在荒謬。
這就是小說中神父在做的事情,希望你向宗教「求救」(投降),你會舒服一點好過一點
,你可以不用獨自對抗這些困惑荒謬不適的痛苦(而這些痛苦也沒意義)。
問題是,啟蒙運動以後,人們有了理性邏輯,難以再信,就好像八卦鄉民一看到宗教就跟
弱智低能掛上等號。(因為我們受過教育懷抱理性自視非凡)
可是理性邏輯有其極限,推論到第一因,到頭來意義問題,還是只能回到「信與不信」。
高僧說法頭頭是道,但你只要「不信」輪迴果報覺醒佛性這些理性邏輯經驗之外的概念,
就可以把所有的佛經道理否定了。
神說要有光就有光,神說地上牛羊都是給人類享用的,我們就不用煩惱動物被吃痛苦
的問題。
現在我們把「第一因」取消了,世界留下一大空洞,裡面是虛無,無意義的痛苦。
人們要創造各式各樣的意義很簡單,但是要「信」很困難。
於是有了存在主義。
PS.莫梭不爽的不是「因為殺人行為被法律審判判死」,而是你們不相信我做為人存在
的感受與誠實表達,硬要「本質化標籤化對我做出各種解釋審判我的靈魂道德」,
你們憑什麼?憑甚麼這樣否定我的存在,自以為是的捏造一套說法審判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