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所乘載的資訊本身有沒有價值?這在英語世界與華語世界的判斷標準是非常不同的。
書籍本身能代表的是文化的生命力,如果說西方文化像是繁盛的熱帶雨林,東方的程度
只能說是在草原上偶而可以見到一些對於降雨飢渴的灌木。
我個人認為有價值的東西,他有三個面向。
1.是「有生產力」的。
2.是能夠促進「社會運作效率」的東西。
3.是可以「確保整體社會安全穩定」的。
這些當然可以找到具體事例與標準的。
然而華語世界的傳統經常是輕視這些東西,
總是把抒發情感和宣揚道德觀念作為文章的主要企圖,
到後來就會覺得,為啥寫的都是差不多的東西。
而且甚至連抒發情感和宣揚道德都可以
產生類似公版的暢銷作家生產機制-.-
英語世界的出版至少就我涉略的領域來說,無論品質與數量都是華語世界的幾十倍以上,
當然這只是一個粗淺的估計,不足以為參考。
簡單的說一個例子就是,論文與期刊類的東西,專業領域的。
為啥華語世界會一直有人因為抄襲被檢舉,但英語世界就相對可靠的多?
不是要刻意自貶,是真的現實就擺在眼前。
不諱言,近幾年,甚至是中國的作者寫的東西,都經常比台灣的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