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好讀版:https://vocus.cc/article/64a7a189fd8978000151abe1
《希波克拉底的誓言》 理性與人性的羈絆
日內瓦宣言中的希波克拉底醫師誓詞,是進入臨床醫療服務前,醫師們必須恪遵謹記
的一種制約,因情節輕重不同,散見於刑法、醫師法與醫療法規中。
妳喜歡屍體嗎?
本書女主角真琴為一位因學分不足而受內科部長之賜,前往法醫學科訓練的實習醫師
,開門見山就被欲回祖國當驗屍官的外籍副教授凱西給問倒。由於制度問題,生者大於死
者的態度各國皆然,打壓了用在法醫鑑識與解剖經費的開支,比起看活人的醫師待遇有天
壤之別,就連美國以法醫為志願的準醫師也僅有0.2%,所以來此報到的不是性格偏執或遭
排擠,就是有特別的動機或嗜好。
真琴以上皆非就坦承不諱,並且用學校教的治病扶傷概念,與自我價值觀的認定,無
法接受已逝之人與血肉之軀放在同一高度上等閒視之。凱西便引其來到誓詞看板下,追問
其是否在之中有看到生死之別;若在接觸一個陌生或不感興趣的學科之前,先有定見,將
有違邏輯思維與理性判斷。長年與死者「往來」的光崎教授,便是位不苟言笑、實事求是
的孤僻鬼,自律甚嚴的他,講求理性為依歸、解剖為驗證手段,在精湛的技術與懾人的經
驗下,常不按牌理出牌遊走於灰色地帶,因而惹人非議。一下子頤指氣使呼喚古手川縣警
、一下子當頭棒喝初出茅廬的真琴醫師,將規矩倫理等制度拋諸腦後,卻又可以精闢的分
析兩難間的抉擇,不久前還「勸退」了一位打算朝這行發展的年輕醫師。凱西副教授則是
為了向遠近馳名的光崎教授學習才遠渡重洋,有明確的動機與目的當然與他志同道合,在
先天不良又後天失調的情況下,看來真琴要拿這門學分可謂難如登天。
意外VS他殺?
司法相驗,是由檢警主導,偕同法醫或檢驗員現場評估外在傷勢,決定是否送解剖或
歸還家屬,進而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的過程。一具雨天酒後凍斃在路旁的屍體,無論在外
觀、證詞、證物等跡象,都顯示為單純的意外事件,遭質疑的驗屍官對於執意要進行解剖
決定悻悻然,畢竟國家撥給的預算16萬,而病理學會評估解剖一具至少25萬,著實就是個
多開多賠、寅吃卯糧的狀態,現在不僅被質疑專業判斷,更是拖垮排擠優先序更高的「他
殺者遺體」,最後被教育新人的名義塘塞過去。
在學期間實習過的大體解剖及跟刀經驗,直接被光崎及凱西兩人嗤之以鼻,不僅顏色
味道與新鮮的屍體大相逕庭,每個器官與細節的呈現都各異其趣,若是用模範的大體老師
當gold standard,已經有解答的雛型先入為主,則容易與刑事司法上的相驗證據失之交
臂。在凍斃屍體的抽絲剝繭上,光崎教授循循善誘地訴說死因與依據,給古手川與真琴上
了寶貴的一課,就是憑藉明察秋毫的慧眼,以及嗅出端倪的敏銳感,有助於理解案件態樣
與還原真相。
東京都一年報驗的屍體一萬四千具,進入解剖的僅兩千三百具,死者不會發聲、家屬
可能還在殤痛中或不願接受二次傷害為由而拒絕解剖,但真相往往就這樣石沉大海。檢調
署特聘委外的醫師為兼任性質,幾乎是看活人的醫師,與在大學醫院當法醫學教授的光崎
有本質上及專業訓練程度的不同,雖然兩者都是論件計酬及實報實支的方式給付費用,但
做出驗屍報告的成果有目共睹。未有縫合線代表未開刀,這樣好意思出具證明報告?台灣
之前也有交通事故鑑定未到現場就出具報告,被法院打臉不採的荒唐新聞。恣意依經驗法
則認定死亡結果不僅有違醫德倫理,更是對生者與死者的褻瀆,拿預算不足或必要性當擋
箭牌根本捉襟見肘、自曝其短,可見有多少已經火化或息事寧人的遺體,就這樣被草草了
事?台灣去年甚囂塵上的浮屍事件絕大多數第一時間就認定自殺、意外收尾,又有多少具
其實是案件呢?
自殺VS病故?
「應注意,並能注意,而未注意」是刑法針對過失犯做出的定義。車禍撞死人,受非
難的幾乎都是開車肇事的駕駛,畢竟台灣有著死者為大的不成文習俗,而今天如果只是闖
紅燈或不遵守交通規則就賠上性命,按過失比例與可歸責責任,怎樣都難逃一劫。但是,
若死者是自殺或是事故前就病故或宿疾纏身的話呢?那麼加害者及受害者的天平就有失公
允了。好在活人會說謊而屍體不會,病理的表徵、器官的態樣、數值的高低、出血的有無
,在生前或事發現場看到的一切,都不如開顱剖腹來的精準深入。有時候事件發生不是一
蹴可幾,而是循序漸進所累積的結果,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可能就是大家輕忽的枝微
末節。考量到人情世故、資金額度、理事角逐、弱勢疾苦,願意當領頭羊的趨之若「無」
。外界視醫師為道德崇高的職業,但內部也有爭名逐利、隻手遮天等不堪入目的醜聞,書
中也有抱怨說法醫界只有人頭沒有人才,這種千軍易得、一將難求的窘境,恐怕會劣幣逐
良、甚至慢性窒息下去。
眼見為憑VS睜眼閉眼
在固執己見與體諒家屬之間,真琴的觀感也亦步亦趨追隨教授二人,逐漸將感性的部
分祛除,取捨之間道德標準何在?就算知道真相,讓它曝光究竟是維護死者的名聲,還是
對在世者的交代?抑或只是成就感作祟而已?
我國法醫師法成立於108年,主管機關隸屬於法務部,是世上唯二非「醫師」認定的
國家,台大法醫所乙組提供非醫師身分,完訓及通過專技與公務高考後,一樣能從事相關
職業,養成之路近十年。其實法醫學教授被告的案例不比臨床少,有時是家屬不同意報告
的結果所致,影響著保險金請領或向加害者索賠的問題,而非關醫療過失或司法正義。所
以授課內容涵蓋各種法律及鑑識科學,不僅需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還要囊括動植物、昆蟲
、微生物病原體等子專業項目,不然本於責任執行的義務卻被千夫所指,豈不捨本逐末?
活人比死人可怕那乾脆保守的撰寫病摘或屍檢報告,那業界又折損了一名精銳。
真琴的醫師生涯會如何走下去?續作尚有《希波克拉底的憂鬱》、《希波克拉底的試
練》。
首發於讀墨.閱讀最前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