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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是人類與生俱來的追求,也是推動人類進步的主要原動力。早在我們喝進第一
口羊水時,味覺的感受就開始塑造我們的人格,後續接受母乳或是奶粉哺育更是繼續深化
。除了影響個體,飲食也影響著歷史與文化,同時也受歷史與文化所形塑。
可以說「吃」跟我們「之所以為人」有著緊密連結,難以分曉是人類造就了吃,還是
吃造就了人類。
個人覺得《美食怪奇物語》這個書名其實沒那麼貼切。確實,書中繼載了許多關於食
物既怪且奇的歷史紀錄。比如中世紀的人會把沾酒的布塞進孔雀嘴裡再端上桌,做出某種
噴火孔雀(菜名不明);或是讓烤雞戴上頭盔騎在烤乳豬上面,料理出雞版的野豬騎士(
菜名 cogz heaumex 可以翻成盔雞)。
但這些獵奇知識其實不是重點,這本書更為深遠的,是為我們描繪一條由遠而近,從
遠古到現代,吃這件事在歷史長河中與人類深刻的關係——更不如說,吃本身就是長河也
不為過。
第一章「吞嚥史」說明,人類發現火之後最顯著的改變——我們可以把東西煮軟了再
吃。跟同為靈長目的猩猩比起來,我們吃飯效率是他們七點四倍,一天至少省下了八個小
時,可以做其他更重要的事,而不是整天在那邊嚼嚼嚼。而且這效率還沒算上消化變得容
易的提升。
「美國派」章節則是提到派這種食物為何會在近代時期風靡全美國,後來更被視為跳
脫傳統的不羈象徵。雖然是在解釋文化符號,但更多是在說明同一種食物在地緣不同時產
生的演變的案例,像是本章的主角派,它是從英國被帶到美國的,但因為地緣的屬性,兩
者漸漸變成了不一樣的東西。
「玉米之子」信誓旦旦地闡述,玉米在被人類調教成離開人就沒辦法繁殖的植物後,
人類其實也變成離不開玉米的物種。我原本以為這僅限於早餐吃玉米片的美國人,但看了
作者條列的,原料是玉米的產品後,我才驚覺如果玉米消失,整個世界的生活都會劇烈地
改變。
而「進擊的番茄」則是說明食物從被嫌棄到被大眾廣而接受的過程。其中某個品項在
中世紀的解決方法是,找名人來吃給大家看,順便派重兵把守產地,營造出那種食物很貴
重的氛圍,我想這招在現代應該依然有用。
同時這章也指出,我們賴以辨識食物營養與成分標誌,可能根本一點意義也沒有,幾
次對產品的抽查,發現內容物與表示不同大有人在(特別是魚類,品種常常不對)。甚至
還發生過抽查營養補充劑,發現其完全不含宣稱有添加的營養素(美國尚且如此,台灣可
想而知)。
這些只是幾章的內容而已,其他還有更多精彩的故事。作者麥特.西格的筆觸非常的
優秀,每個章節除了篇名提到的主角外,還會大量介紹其他 Topic,他的文字就像漁夫拋
網,剛開始就這麼小點,筆鋒一轉突然展開,變得大大一片,而且每個節點脈絡清晰。文
章幾乎每一處都帶著掌故,而不時引用的原文自然地存在上下文中間,閱讀起來不覺兀眼
。
在作者引用的詞句裡,有一段提到了「未知的未知」,就是那些「我們不知道自己不
知道的事」,我覺得讀這本書就能獲得許多未知的未知。倒不是說知道了就能受萬人敬仰
或是能在股市裡賺大錢,但有些事知道了就不一樣了。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