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nggood (ilovegoodgame)》之銘言:
台灣很喜歡搞一個東西
叫"就地合法"
就是明明是非法的 但時間久了 就算了 給它合法好了
像是宗教占有國有地 占久了
趕不走 還能用租的或是要國家便宜賣 實在很噁心
這幾年 虐童的通報數不斷上升
說實在 幾十年來虐童數量不減反增
這代表什麼呢
這代表政府管不了
這代表 虐童是人的一種天性
那為什麼不把虐童乾脆就地合法化呢?
直接把未成年的人
當成其監護人的財產 來看
這樣做什麼事都方便簡單多了
其實
最根本的方法
還是開放 "養不起 就賣給政府吧"
其實很多人是不想養小孩的
喜歡中出又不在第一時間墮胎
生出來才哇哇叫
對於這種根本不想養的生產者而言
賣給政府
反而傷害能降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