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基本上支持將IP交給更有心力去經營的公司
雖然是個有點爭議性的話題,
不過我還是想討論一下。
智冠的武林群俠傳
或著說 俠客風雲傳 的事件
我們直接引用巴哈姆特的新聞吧
https://gnn.gamer.com.tw/detail.php?sn=260754
先前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俠客風雲傳》涉及侵害《武林群俠傳》著作權、向河洛遊
戲有限公司提起訴訟。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近日更一審判決,認為智冠默認對《武林群俠
傳》著作進行後續之重製或改作,河洛遊戲無侵害該著作財產權之故意或過失存在;而上
訴人主張上訴人有侵害《武林群俠傳》著作之語文、美術及音樂著作,均屬無據。此案件
仍可上訴。
先前,智冠主張,智冠前員工徐昌隆曾在受僱期間完成發行《武林群俠傳》,爾後徐
昌隆設立河洛遊戲有限公司並發行了《俠客風雲傳》;因此智冠認為該著作是抄襲或改作
《武林群俠傳》之著作,侵害了智冠的智慧財產權,因此提起訴訟。2019 年,智慧財產
法院判決《俠客風雲傳》因涉及侵害《武林群俠傳》著作權,需賠償 2400 萬元,並且登
報道歉,之後在 2022 年遭最高院駁回《俠客風雲傳》侵害智冠著作權前審判決。
最新判決結果日前公開,今日河洛遊戲有限公司釋出新聞稿指出:「智慧財產及商業
法院更一審認定河洛公司取得默示授權,未侵害《武林群俠傳》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