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木集」,或認為「乙」符的由來為三重符「隹」取三點「∴」為代表,連筆寫為
「二」、形從「工」(橫豎橫,草形如乙、Z);「乙未舉」,「舉」字上對稱省為
橫三點,連點為橫後,「舉」字成上「二」下「半」,上「二」從「工」,下「半」
字頭撇捺「八」化作兩點位移至字側。
由形近而至不別的同符雖然便於記憶,但由同符:如上兩字字頭「乙」來推敲省借過
程,總覺得像是第二現場採樣的證據般不能盡除疑心。「集」傳統草字多作上「么」
下「未」,從晉唐行、草來對照,有可能是由簡省後的「隹」與「木」左右錯位成為
草字「集」;「舉」則同「慮」的草法,上部左右對稱重符,故取右半「彐」,描其
邊廓如「乙」。
「業」字一般作右翻撇(乛 橫鉤)下「耒」,形如「一」下「耒」,上部「业」省
簡為一,可能的規則有:一、視作「北」的從符省為四點,連點為橫;二、或字上四
點逕連為橫,其下字中「一」省。其次,字中無點撇(ソ)故省,於是字上「一」映
帶字下「耒」成為草書「業」字。「業」字另有「乙」下「耒」的草法,如明 宋克
《進學解》中「業」皆作「乙」下「耒」。從「集、舉」省借規則類推,「業」字頭
可寫「二」,「二」草從「工」(乙形),中部點撇(ソ)省去,寫為「乙」下「耒」
再正常不過;此外,中部「ソ」若不減省,也可循「立」草為「七」下「一」的方式
,字頭仍舊草寫如「乙」。《進學解》外雖無其他「業」字例,但有類似的草化過程
可見於「僕」字。
「僕」異體右旁寫為「業」,草法同樣從「一」下「耒」,因為無混肴之虞,「耒」
可再進一步省「一」為「未」。查《閣帖》如《大常帖》、《僕可帖》與王鐸自作詩
中有「僕」字右旁字頭如「予」者,此字原先以為肇於刻帖失真,蓋正常的草法如
《旦反帖》字例,但快速書寫連筆時若「未」字上橫縮短右傾貼近中豎,便如《服食
而在帖》的字例般易被誤認筆順而形同草書「予」頭。然而此「予」形何嘗不能視為
「一」下「未」,連筆書寫即似「乙」下「木」,「木」首橫逆筆順又可與「集」字
區別。
草訣百韻歌「「愛鑿與奎全」,撇橫「ㄥ」下「愛」 為何會是「鑿」? 「鑿」初文象
手持槌鑿石(辛殳),簡體取特徵部件「凿」為代表。任漢平老師在介紹「生」符系
列字時曾提及「乙」(字上日字符)下「生」為「星」,「星」左右旁加點為「鑿」,
點為鑿石迸出的火星,取會其意以方便背誦。由此推知,草法「星」加「點」為「鑿」
正同於簡字以左上特徵部件代表「鑿」字。按省借規則,字中無點撇「ソ」,「乙」為
原筆「业」省,下連筆接「主」成「生」為原筆「丰」省,左右點則為原筆「臼」省並
向上位移。
書法字典有右軍字例,字上「乙」似被當成日字符並且還原成草書「日」,「日」中短
橫接下豎後形如「享」符字頭;《新撰類林抄》「鑿」字頭為橫斜「∕」,猶如草書
「日」字省去左邊「ㄥ」ᄀA「臼」字兩側省為「= =」形對稱符,整體字形似「愛」;
敬世江有字例同此,唯下橫作臥鉤狀。相互對照後可知韓道亨草訣百韻歌中的「鑿」字
即是《新撰類林抄》的「鑿」字在字頭上安上省去的撇橫「ㄥ」,但因右上角未連筆,
不易從分離的「ᆪ間v下「愛」看出其字頭由來為「日」、「字上日符」、「乙」、「二」
而「业」的演變。
過去翻閱書法字典,見"鑿"字下有《草書禮部韻》字例,字形極似「舊」字,一度認為
是誤植。今日來看,此字當是《草訣》「鑿」字的進一步形變,「愛」逆筆首橫被分解
為左右兩點,原先由「臼」所省的兩點則回歸「臼」字,按字下對稱符寫為三點連……,
陳年迷霧於焉消散(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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