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流被動置底…也是慘。
掃除間喘歇之際,自討無趣又臨了于右老幾卷草書,許因學淺,未曾見過他人
草書用字俗字的比例如此大。老先生草書氣韻空前絕後無庸贅言,但字形部件
的省借卻總讓我不適。如「君」「賀」字頭,我都懷疑是刻帖蝕泐加之先賢失
察誤謬才會寫成了「急」「悲」字頭,非是為了書寫流暢才改變筆順。不適之
餘又感歎起現今標草協會到底是著重於改善、完備草符規則以解決易寫難識的
問題,還是著重在推廣于右老書風? 標草符號規則初建經歷過不少次的改動才
有如今的風貌,成熟與否尚未可知,只是如今因為標準化已無現實面上的需求
,是否因此失去了改善的動機? 抑或哲人已遠,規則變身為不(能更)動的信仰?
手中資訊缺乏,僅知左岸標草學人也只做了些符號補充,而有些新增符號更像
是添亂而已。
若與同好論草,一定建議將「標草」單純視作民間以傳統草書形為基礎而創建
的一套「簡化字」規則下所產出的新書體,而以此書體為媒介做為書法藝術的
表現又是另一回事。「標準」少了國家暴力的支援註定難以成事。于右老草書
風格氣韻可以欣賞學習,但于右老慣用的一些俗罕草法,就當老先生的草書特
色即可,若視為"標準"就像自縛手腳,遑論以此糾正他人的傳統草法。
以國家機器推動標準來解決傳統草字混似的問題太過游刃有餘,不論結果好壞
就算無視產生新的混似字,"正字"推行後的確能有效規範草書,避免進一步劣
化。但若標草仍只是個人特色的草體,然後信仰者仿效……那過度省簡的筆劃
少一轉掙不到毫秒時間,卻把原本分明的字寫混難識,讓人想起庾元威在著作
《論書》中的這段話:
余見學阮研書者,不得其骨力婉媚,唯學攣拳委盡。學薄紹之書者,
不得其批研淵微,徒自經營險急。晚途別法,貪省愛異,濃頭織尾,
斷腰頓足,「一」「八」相似。「十」「小」難分,屈「等」如「勻」
,變「前」為「草」,咸言祖述王、蕭,無妨日有訛謬。「星」不從
「生」,「籍」不從「耒」。許慎門徒,居然嗢噱;衛恆子弟,寧不
傷嗟? 詿誤眾家,豈宜改習?
傳統草法「詹」「侯」「疾」筆劃數相近,造形分明,作為部件無需再進行簡
省,或許只因為某個古人的浪漫信筆寫成同形,《草書要領》就造了個右旁「
詹」字符搞事,變成要額外區別口旁的「噡」「喉」、豎心旁的「疾」「憺」。
又標草字上「草」頭符代表「艸」「竹」,「艸」「竹」形似而至不別的訛謬
原就存於漢隸與同時期的章草中,只是《草書要領》無忌「前」「草」相謬,
再把「前」字歸于草字頭下……。貪省愛異、變「前」為「草」、詿誤眾家,
作怪取巧的人性真千古不易!
註:《論書》句讀摘自上海書畫出版社 崔爾平 編《歷代書法論文選續編》,然
後它'詿'誤寫為"注",你看標草的遠親:簡體也有同樣的特性,「诖、注」
不僅能愚弄人眼,也能愚弄機掃辨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