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knekimo (小布)》之銘言:
: 已經遇過幾次了
: 在高速公路開在內車道
: 時速110
: 被閃過幾次
: 在這種情況下
: 想請問到底是什麼原因會被閃燈?
: 目前自己有3個答案
: 1.提醒我,我的車子有問題
: 2.告訴我他要超我車
: 3.叫我開快一點
: 請問還有其他原因嗎?
: 我的答案幾何都是偏3
: 不是限速110
: 是要我超速嗎?
: 自己要開快車
: 怎不自己切出去
: 再切回來
: 覺得超沒禮貌的
之前就一直在想,為什麼一堆人喜歡龜在內車道,
然後怪別人一直跳針...東資東資...叫我龜車~
要講法是吧,憲法夠大了吧
憲法弟22條
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龜在內車道影響車流順暢,影響他人權益,你覺得是誰錯比較多?
別人超車是他的事,但是佔用超車道就是整體社會秩序的事
每次都只顧著自己方便,你的自由是自由,
別人的自由就不是自由了嗎?
別人比你快,你卻偏偏要擋在前面,算不算是妨礙他人?
別人開快車是他的事,影響安全自然有交通警察去處理,
無助於為你龜在內車道解套。
只是這邊吵翻天,路上龜翻天的一樣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