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上放木棍

作者: konny (冷月如刀)   2013-09-24 10:59:24
這之前好像就討論過了 算季經了
其實最好當然是不要下車 盡速離開
車體本身就是最好的防護
手持刀棍之類的下車反而讓自己暴露在危險中
迫不得已才使用MACE或沙豹之類的防身
加以行車紀錄器記錄影像作為事後輔助
不過最近想到個問題
如果對方持武器破壞車體
我方在不得已之下對對方噴了MACE
結果對方抓狂亂跑被後方來車撞死
這該算誰的??
作者: tsctao (再慘也不過如此)   2013-09-24 11:00:00
噴的應該有責任 撞死的也有...
作者: ctx705f (鍵盤小妹)   2013-09-24 11:04:00
無解 千古難題 要靠因果論的話沒完沒了 但通常噴mace沒事
作者: welcome ( )   2013-09-24 11:20:00
對方只是損毀財物,你卻是傷害對方身體,當然是你輸
作者: welcome ( )   2013-09-24 11:21:00
要噴的前提是他有明顯傷害你的意圖或事實
作者: ctx705f (鍵盤小妹)   2013-09-24 11:24:00
天知道有沒有意圖 人家想要練棒也不行?然後你就輸了
作者: Photobiotic   2013-09-24 11:33:00
防身噴霧是否構成刑法傷害有討論空間
作者: konny (冷月如刀)   2013-09-24 11:37:00
一般防身噴霧會標榜"不會"造成傷害
作者: ponbug (together forever..)   2013-09-24 12:19:00
他都拿武器亂砸車體了,要傷害你身體的機會也應該頗大吧?這時候就別想刑法問題了~想保住自己的命就噴下去就對了
作者: ponbug (together forever..)   2013-09-24 12:20:00
我寧願被告然後關起來也不願意被亂棒打死~這就是歹灣法律~~
作者: lsp33 (LSP)   2013-09-24 19:04:00
如果女生對色狼噴防身噴霧 色狼跌倒摔傷 要算女生一份??
作者: Gunslinger (串燒)   2013-09-24 19:13:00
如果色狼反告 還滿有可能的
作者: ou (彩虹與滿月的共存)   2013-09-25 11:38:00
如果自身有行車紀錄器(有同步錄音狀態時),記得先自己鬼吼鬼叫
作者: ou (彩虹與滿月的共存)   2013-09-25 11:39:00
大喊:阿,不要打我頭,會死人的之類的balabala營造出自身安全受到很大的威脅,不得已再採取保護自己的反擊
作者: ou (彩虹與滿月的共存)   2013-09-25 11:40:00
不過這是我自己想的,實際上法院時看法官買不買帳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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