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yA (【goo.gl/Fz84G】)》之銘言:
: 前幾個禮拜走一號北上
: 那時候約晚上十一點多
: 車輛已經少到前後幾乎都沒車
: 經過交流道時開內線 時速表停在120KM/hr
: 突然間有一台白色BMW狂閃我燈
: 我很快打方向燈切到中線讓他
: 從後照鏡看過去中線跟外線都沒有車
: 簡單講...約兩百公尺前後只有我跟他兩台車
: 後來導航的"前方測速照相"聲音出現
: 瞄了一下時速表依舊停留在120KM/hr
: 但讓他之後馬上被超車
: 頓時以為我的時速表可能真的是快樂表
: 結果突然好大一下閃光
: 測速拍了、BMW的剎車燈也亮了
: 約三到五秒我從中線超越了他
: 一直到下一個交流道才看到他又超越了我
: 我想應該是車上吵架了
: 有時候很好奇
: 明明左右都沒車
: 還是硬要閃燈叫對方讓道
: 怎不超車一下就好....
: 不知道內線開120KM/hr
: 還會不會被鞭XD
高速公路最內道為超車道,是給「要超車」的人用的,
不管速度多快,你沒有要超車就別走最內側車道,
雖然法令沒規定不超車不可以走內道,但你這麼做會增加危險,
而且還會被要使用超車道的人白眼。
試想一個相對慢速的車龜在超車道有多奇怪?
還不懂嗎?
我個人最喜歡用比喻的方式來講解,清楚明瞭又好懂。
為狗設計的食物是狗食,是給「狗」吃的,
不管長得多像狗,不是狗就不該吃狗食,
雖然食品工廠沒說不可以,但這麼做可能拉肚子,
而且還會被要吃狗食的狗咆嘯。
試想一個人和狗搶食物吃有多奇怪?
其實很像,
當你沒路可走的時候還是會去走超車道,就像當你沒食物快餓死的時候還是會去搶狗食,
但它們最初設計的理念原本就不一樣,如果沒任何理由都不該跨越那條原先設計的界限。
除非你用生命在玩大冒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