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oct/30/today-life7.htm?Slots=Life
縮址
http://ppt.cc/bZKi
汽車胎紋不夠深 明年起吊扣車牌
▲民眾應注意輪胎安全殘溝標示,以維持胎紋至少0.16公分深度
(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交通部已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將胎紋深淺納入定檢及路檢
強制檢驗項目,明年元旦起汽車胎紋若不足一.六公釐(○.一六公分),經檢驗不合格
,車主必須在一個月內換胎複驗,否則將被吊扣車牌;機車部分暫不納入規範。
可注意磨耗指示點 機車暫不規範
交通部路政司官員說,輪胎胎紋深度不足,將降低輪胎與路面摩擦力,影響性能並增加燃
料消耗量,且雨天行駛胎紋太淺,輪胎將失去排水防滑作用,並發生「水漂」現象,高速
行駛更添危險,大型車輛若因此失控恐危及其他車輛。
高公局統計發現,民國九十八到一○一年間,國道共發生一六一三件車輪脫落或爆胎事故
,造成三十七人死亡、七四四人受傷,其中單單去年就造成四一一件事故、二○三人死傷
,部分肇事大型車輛是用再生胎,但也有部分小型車或小貨車是因為胎紋過淺釀禍。
路政司官員表示,全台有六七○萬輛各式汽車,依車種和車齡有不同定期檢驗時間,比如
小客車領牌五年內不用定檢,但十年以上每年兩次定檢,僅檢驗輪胎滑度並不測胎紋,唯
有行駛國道或快速道路時,路邊被攔查發現胎紋不足一.六公釐才會依法裁罰。
路政司監理科長趙晉緯說,各式汽車輪胎都已有標示胎面磨耗指示點,此點出現代表胎紋
深度不足一.六公釐應更換輪胎。
監理科說,明年元旦起車輛定檢時,如果胎紋檢驗不合格,車主必須在一個月內換胎複驗
,若複驗仍不合格,將依規定吊扣車牌,警方臨檢時也會檢查胎紋,未達標準將被吊扣車
牌,重新申請要多花六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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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輪胎公司看是否能以''顏色''區別,一看便知是否胎紋太淺,表示該換輪胎。
另舊胎可以作為運動鞋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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