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通常不會直接就寄求償的帳單給對方
(例如公文 存證信函之類)
先前一定會聯絡對方出來和解
和解完後確認雙方責失 依比例付錢
除非對方置之不理
或者對方毫無疑問有完全的肇責
您可能把您的狀況細說一下比較好
目前如果只有寄保險公司的文書來
那表示此案件尚未進入法律程序 所以也不用訴求甚麼法律裁定
不付保險公司也暫時不能把你怎樣
如果仍拒絕支付
那才會進入民事 大家庭上講清楚
交給法官去判
判完以後 保險公司就有聲請強執的權利了
※ 引述《namfish (畫家鯰魚)》之銘言:
: 保險公司寄代位求償的文書給我
: 要索賠幾千元
: 如果我不同意賠給保險公司
: 要如何訴求法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