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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看到紅單和照片, 速度未免也太誇張, 超速 57KM (限速 11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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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單: http://0rz.tw/uX9HZ
紅單是寫 第三十三條第1項第1款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三條第1項第1款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
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
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
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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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 http://0rz.tw/Waw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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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也寫167KM/hr
: 因為只有一張照片, 所以很難判斷是不是超速
這樣很難申訴成功
因為你沒有足夠證據說 你不會開到167KM/hr
所以即使你去申訴了 應該也會被打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