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慘~遇到惡質車商!

作者: suntex01 (tears in my heart)   2014-01-21 08:44:20
基本上,用利可白塗抹後,雙方沒在塗改處上面簽名基本上是不具法律效力.
不然等簽完後,大家來你塗我塗的,把合約塗成對自己最有利的這樣還有什麼好說的.
不過這案子直接送消保官最快了..
建議直接跟他們連絡比較好.
最快解決的方式就直接去店裡對質順便把內容錄下來PO網.
然後上01貼個帖,應該很快就能解決了.
※ 引述《annachie (沒爆耶!!!!)》之銘言:
: 遇到這種事何必委屈
: 哪家經銷商哪個業務就直接連名帶姓寫出來就好
: 這樣文章才有POWER,然後就翹腳等人家來找你談就好,
: 除非哪家車廠不想做生意了
: 頭款就當作寄放一下下,不用那麼擔心
: 畏頭畏腦只會被人吃死死
: 就算人家把頭款還妳,文章後面再加個幾月幾號退回多少錢即可,
: 除非覺得對方很有"誠意",才再"考慮" 要不要刪除文章好嗎,
: 不是人家威脅就刪除!
: 以小弟貧弱的法律知識指出
: 1.在公開場合的文章只要是陳述客觀事實,而非主觀無理謾罵
: 不會構成毀謗或其他罪名
: 2.合約不是照內政部定型化契約記載規範
: 要主張依規範走是沒有問提,要走法律途徑勝算大
: 以上若有錯請指證
作者: MrMagnus (這世界的氣息)   2014-01-21 08:55:00
如果塗改處沒你的簽名 是不是可以賴他事後塗改造假
作者: sotight (小J)   2014-01-21 09:43:00
沒錯喔~合約只要有塗改 塗改處要簽名才算成立!
作者: StevenAn (Steven An)   2014-01-21 10:18:00
那如果在合約末的簽名處有寫"同意以上內容請簽名",那包含修改處嗎??
作者: YCL13 (靜默)   2014-01-21 10:38:00
需要每一處修改都核章。
作者: jamesyu545   2014-01-21 10:55:00
修改處要蓋章或簽名怎麼現在的人這麼好騙
作者: pfish9130 (豬頭~)   2014-01-21 11:52:00
都已經有經濟能力買車的人了~結果處理事情跟小孩一樣
作者: sgds (恆溫)   2014-01-21 13:02:00
會去修改合約書的車商,本身心態就很有問題了。(等著騙訂金)
作者: sayesvv2 (心煩意亂)   2014-01-21 13:04:00
拿出在內湖買的訂單是正常的,經銷商良莠不齊,真要買找直營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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