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前陣子開在高速公路的時候在想這問題
爬了一下文好像也沒提到甚麼建議 (PTT之外沒爬文)
究竟台灣高速公路的內線道設為超車道有沒有必要
畢竟少數用路人對內線超車道的觀念並不是太完善
即使有超車道這規定,但時常開在上面還是會遇到佔住內車道的用路人
不管時速 90還是119,超車道根本無用武之地,那還設這幹嘛..
但,後來想想取消超車道對高速公路行車是錯誤的思考方向
於是換另一角度想,如果今天將"內線超車道"的最高限速往上提高 20KM/H
如原 100KM/H-> 120KM/H, 110KM/H-> 130KM/H
這樣,直接用法定速限改變對內線超車道速限的觀念,會是個可行的建議嗎?
一來,超車的人可以更合法的利用超車道超越前車後回到中線
二來,也能打消以 110-119KM/H高速巡航佔住內線車道的觀念
但,就算真的有人以 130-140KM/H巡航,這樣能改善現階段內車道亂象嗎?
以上是小弟想得到的方法,不曉得有沒有更完善的建議或沒想到的面向
※ 引述《tsctao (貓仔訓獸師)》之銘言:
: http://www.auto-online.com.tw/news/0-24604
: 其他懶的說了
: 而且哪有那麼容易就被抓超速...=_=
: 這理由有夠牵強
: 不想超車請不要佔用內側車車道
: ※ 引述《oopalmoo (Lion-King)》之銘言:
: : 之前一個開車的經驗想詢問,
: : 地點: 國道3號
: : 示意圖: http://ppt.cc/Akqn
: : 記得當時是走內線路段,時速約110~115km左右,開在卡車旁邊,
: : 沒多久後方的高性能B__車就逼上來直閃燈,但我沒加速空出位置讓他過,
: : 就這樣和卡車於限速下並行,後來B車找到外車道的縫隙鑽到前方去了,
: : 然後故意開到我前面降速,並搖下車窗對我比中指後加速而去
: : 我想問的是,有關超車規定,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一百零一條說到:
: : 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
: : 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 : 所以我認為情況下不是路隊長,所以我沒有讓車的必要,而我也沒有讓車的時機點,
: : 萬一為了讓車加速後被抓車速,雖的也是我,
: : 因為這樣的狀況遇過不只一次,想請問各位,如果在維持限速下(100 or 110km)
: : 有無讓車的必要,請大家幫我解惑,感謝再感謝! (這樣算路隊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