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道路,兩對向車號誌皆為實心綠燈,同時左右轉進同一道路
根據台灣的法規左轉車是比右轉車路權大的...
不過印象中歐美地區好像是相反?還是我記錯了...
台灣:
http://www.judge.taipei.gov.tw/ct.asp?xItem=3103&ctNode=941&mp=117051
美國:
http://www.myreporter.com/?p=13439
照美國那篇文章,應該是相反對吧?
怎麼想都覺得歐美比較合理阿,
如果照台灣的,左轉車看到對向打右邊方向燈,
結果對向是要通過路口後靠邊停靠,那撞下去算誰的?
哪個白痴定的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