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rkus (馬克斯)》之銘言:
: 上禮拜六 母親節前一天 帶著家人出遊 回家的路上 晚上七點多
: 在中山高南下嘉義段 車流狀況還算良好 時速大約都保持在100~110之間
: 原本開在中線的我 因為前方有車 速度稍慢 我索性轉向內線超車道
: 但因為內線還有車所以我閃兩下大燈示意我要超車
: 前方駕駛也很有禮貌的切到中線讓我通過
: 但是 問題來了...
: 我超過之後這名駕駛 他立刻切回內線 在我後面狂閃大燈 我想說他可能也想超車
: 我迅速切到中線後 他保持著在我左後方 繼續狂閃大燈了將近20秒
: 當下實在整個火氣都上來了 但考量載著一家長輩 索性就放慢速度 不理他了
: 我只想問 如果真的要超車的話 閃燈兩下示意超車不對嗎? 還是有其他方法?
現行台灣的法律規定 內線是超車道
但我想你也知道 臺灣素有鬼島之稱
以前我也是在使用內線超車時 對於前車也是閃兩下大燈示意讓道
不過曾遇過這樣的駕駛
約20% 1.閃你千遍也不願讓道
約30% 2.閃了他就爆氣 要跟你輸贏(就換他跟車或是拼了命不讓你超)
約10% 3.閃了他車子突然馬力少50% (對方惡意降速如從110km → 70km 明顯煞車)
約20% 4.閃了他換他貼車閃你
約20% 5.於適當中線空隙讓道
事實上良好的示意 如閃一下大燈且不貼車尾
還是有些駕駛朋友願意讓道的 但請注意在對方讓道前請不要一直逼車
有些人就愛閃你大燈然後貼你車(就從後照鏡快看不到對方引擎蓋的那種)
這樣的感覺很差 會讓的人大多都會開始打右方向燈預備換車道
除非所有的車道都滿滿的 然後有人在內線當路隊長還理直氣壯(均速110)
不然自己想辦法切到其他車道繞過吧
你會發現剛剛那個車陣真不知道是在慢什麼(根本沒塞車)
內線雖然規定是超車道 但得理不要不饒人 你的選項不是只有內車道
至於你有禮貌又有規矩但人家就是愛逞能的話
請不要跟他一般見識 就開你的車就好
只愛挑釁的人見你沒反應 也不會持續太久
有危險駕駛的話請通知國道警察處理就好 千萬千萬別停車啊~~~閃遠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