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上路
請問在國道(or高架)上
如果因變換車道造成擦撞
需要馬上停下來嗎?
還是要切到最外線?
如果今天在內線附近發生擦撞
停下來是不是很危險?
(容易被後車追撞?)
也不太可能放三角錐?
人是不是要馬上跑上分隔島?
如果是四線道在內線要切到外線又有點困難
切到外線又不知道後車會不會比照辦理?
請問正確的情況應該如何處置呢?
朋友說如果不停下來會變成肇事逃逸
可是如果直接停在路上是不是會影響後面交通之類的?
停下 後是第一時間是打110報警嗎?
還是在國道上不是打110?
還有一個小問題
就是如果惡意變換車道的A車造成正常的B車和C車發生事故
但是A車並沒有碰撞到B或C車
A車是否需要賠償B和C車的車禍費用?
會有這些問題是因為今天在國道看到一台BMW惡意變換車道
(又沒打方向燈)
差一點撞上我前方正在行駛的車輛
他急煞還好我有保持安全車距沒撞上
但是嚇出一身冷汗
我上國道經驗不多
請問碰到上敘問題正確的處理辦法是什麼呢?
==========================================
爬文發現一個新聞
國道上閃燈下車 竟遭後車撞死
〔記者曾健銘/新北報導〕35歲男子林慶宗,前天深夜駕車在中山高速公路北上37.8公里
與他車擦撞,林開警示燈後下車,準備置放警告標示時,遭後方來車追撞,被夾死在兩車
間;國道警察處理時,1輛貨車為閃避壅塞車龍而行駛路肩,又連環追撞2輛大車、4輛小
車,相關車禍造成1死4傷。
一輛貨車為閃避壅塞車潮,擦撞其他車輛導致車上蔬菜散落一地(記者曾健銘翻攝)
一輛貨車為閃避壅塞車潮,擦撞其他車輛導致車上蔬菜散落一地(記者曾健銘翻攝)
貨車避車潮失控 另致4傷
警方調查,林男前夜11時開轎車循國道1號北上,在37.8公里處與1輛欲從內側變換車道的
小貨車擦撞,小貨車滑行到路邊避車灣,林疑似要停車蒐證,將車直接停在中內車道打上
警示燈,隨即下車走到車尾打開行李廂,此時1輛休旅車直接撞上林男,導致他四肢嚴重
骨折,當場夾死。
休旅車駕駛說,「看到車尾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非常懊悔」。
警方處理時,車道只剩外側與路肩可通行,後方車流回堵近5公里,35歲男子黃昭鴻涉嫌
搶快,將送菜大貨車開上路肩,疑閃避外側車輛,先失控擦撞外側護欄,接著衝向車陣,
波及大貨車、遊覽車及4輛小客車,共有4人輕傷,2車禍不到1公里,救難人員疲於奔命。
勿站車子後方 以防追撞
國道警察局第一大隊副大隊長邱紹雄表示,在高速公路發生擦撞,應先把車輛駛到路肩停
放,若拋錨在高速公路上,第一時間閃雙黃燈示警,並於車後100公尺處放置反光三角錐
,或站在分隔島揮動手電筒,或其他顯眼物提醒後方來車,切勿站在車輛後方,以防追撞
。
=====================================================
在晚上發生意外該如何處置?
越想越可怕了
我的天啊!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78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