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板友請教一下身邊朋友發生的case
朋友先前在凌晨時發生交通事故 當時交通號誌是閃燈狀態
我朋友是要左轉車(閃紅)/對方是直行車(閃黃) 車損無人受傷
肇責分析雙方都有超速對方外加無照 (依照比例應該是朋友7:對方3)
朋友因為是新車有保乙式險 也有辦理出險/對方只有第三責任險
現在遇到狀況是 按比例原則新車修好的價錢還超過對方的殘值
現在對方找保險公司也討不到什麼因此向朋友獅子大開口
(要約10來萬...對方十年老車)
當下發生時有請對方先去原廠估價會幫忙處理
所以對方現在一直歸咎朋友要全權修復
我們有告知已經委託保險公司楚理 對方也講不聽
朋友原本想說若是可以接受的價錢就和解,但是要太多了
加上保險公司以將案件轉法務處理
也告知我們和解之後對方該負的求償會轉嫁到我們這
請問這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