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高速公路慢速車占用內側超不過要怎麼提醒

作者: tonysd (Keep going)   2014-08-06 09:40:29
先聲明
本人認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行駛國道行駛於中外車道,除超車外並不行駛於內側車道
僅認為「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三項: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26&p=134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
駛於內側車道。
與現有宣導之內側車道勿占用、為超車道之理念上有所差異,並對國道行駛內側車道是否
違規以及國道警察舉發情況向國道警察局詢問
詢問原文:
您好,想請問關於國道高速公路內側車道行駛相關規範
雖然高速公路上於各路段及文宣皆致力於推廣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請勿占用
但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三項: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
駛於內側車道。
以高速公路速限110路段為例,是否只要在不堵塞行車的情況之下
小型車以最高速限110行駛內側車道,即不構成占用車道、非屬違規行為呢?
又,若上述為真,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後方有車輛超過速限違規逼車,前方
小型車未禮讓,是否須禮讓?是否違規?
再請釋疑,謝謝。
得到以下回覆:
一、有關高速公路內側車道行駛疑義,依道路主管機關-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103年2月6日管字第1030005447號函式內容略以:
(一)查現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有關高速公路車道使用之規定
,係依據不同車種、車速之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即大型車及時速低於每小時80公
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
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
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率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二)依前述規定,小型車持續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並未違規,因已以最高速限
行駛,再提高速度即屬超速,故亦不適用「堵塞超車道行車」之認定。
二、有關您詢及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遭後方車輛超過速限違規逼車,前車
是否須禮讓及違規部分,依道路主管機關之見解,前車並未有堵塞超車道行車之違規行為

三、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
來信,敬祝安康。
本案聯絡人:侯XX
連絡電話02-29094111轉2199。
作者: alwayswith (always)   2014-08-06 09:42:00
一直都是這樣不是嗎,道德問題而已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4-08-06 09:58:00
就道德問題 然後就看後車有無良心+耐心
作者: s8741024 (為什麼要砍我帳號)   2014-08-06 10:00:00
我也一直覺得很納悶,內道要讓快車是誰規定的?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4-08-06 10:04:00
左側超車的通則吧 有各一致性對行車安全有幫助的
作者: KenBlock (布蘭可)   2014-08-06 10:07:00
警察很難取締109定速佔用的人,只能宣導內側是超車道
作者: william0612 (Will)   2014-08-06 10:09:00
前提是"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後方被堵到算堵塞嗎?
作者: s8741024 (為什麼要砍我帳號)   2014-08-06 10:13:00
後車超速
作者: KenBlock (布蘭可)   2014-08-06 10:16:00
我是指很難取締持續行駛跟超車行為,要跟著他就難以測速
作者: guardangle (柔情戰車<br>)   2014-08-06 10:19:00
所以跑到他龜他 是不違法的做法 讓他感受一下...跑到他前面龜他
作者: kimania (K亞司)   2014-08-06 10:19:00
之前不是有另一種回覆是是否超速是主管機關認定~內線還是要讓開~_~ 這個...收到信的人不同~對法條的解讀也不同
作者: callmelanpo (陳亨利)   2014-08-06 10:30:00
我記得宣導有多一段話 我再休息站有看到於超車道完成超車後於安全車距回中間車道只是民眾可能還是比較專注於得以保持最高速度
作者: william0612 (Will)   2014-08-06 10:32:00
他的110km/h跟我的110km/h在實際上可能會有落差啊
作者: kimania (K亞司)   2014-08-06 10:33:00
之所以還是會勸讓主要還是因為很多是快樂表XD
作者: KenBlock (布蘭可)   2014-08-06 10:35:00
都超到龜車前面了跟本就無心再放慢速度
作者: s8741024 (為什麼要砍我帳號)   2014-08-06 10:37:00
問樣的問題之前也有人問過高公局了,文章代碼#14XG4Rth
作者: LsVCheN (保守扼殺天才)   2014-08-06 11:17:00
開心就好 一堆人覺得開個110就可以長駐內線了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4-08-06 11:44:00
還好我現在比較愛110長駐最外線 只要沒碰到車陣
作者: danish (丹)   2014-08-06 11:50:00
堵塞後方車輛,怎麼不算堵塞?重點不在速度,而是在有沒有堵塞後方車輛內側之所以叫超車道,就是不能堵塞後方車為原則吧!只有內側叫超車道,怎麼不是每一線都叫超車道
作者: tedcat (動靜:MSN暱稱為主)   2014-08-06 11:59:00
堵塞的定義是車陣動彈不得..你有聽過時速那麼高還叫堵車的?堵塞的定義是整體車道車陣...
作者: danish (丹)   2014-08-06 12:32:00
你看過前車距一百公尺,後面每台車距十公尺,時速是一百一,這樣有沒堵塞?
作者: timn0225 (timn)   2014-08-06 12:41:00
未保持安全距離 先吃罰單
作者: CTH (CTH)   2014-08-06 12:51:00
這樣的回覆... 超車道跟一般車道 到底還剩下什麼差別?
作者: danish (丹)   2014-08-06 13:03:00
對啊!超車是啥意思
作者: tedcat (動靜:MSN暱稱為主)   2014-08-06 17:01:00
超車道都能開到時速上限了,請問一般車的超車的意義何在?(我是指除了像救護車警車這種有特殊用途的情況)其他一般車其他一般車在超車道,前車已經達到時速上限時 還想超車的的目的何在?
作者: LsVCheN (保守扼殺天才)   2014-08-06 17:06:00
屎在滾
作者: Inar (Inar)   2014-08-06 17:11:00
哪請問卡在超車用的超車道意義何在?
作者: tedcat (動靜:MSN暱稱為主)   2014-08-06 17:19:00
卡在超車道且達時速上限,那表示他沒有違反堵塞原則,隨意開但是前車已達時速上限,你還想超車,那你就是超速=違規
作者: LsVCheN (保守扼殺天才)   2014-08-06 17:21:00
你又知道你的錶是準的?
作者: tedcat (動靜:MSN暱稱為主)   2014-08-06 17:21:00
無須質疑前車為何開在超車道...
作者: Inar (Inar)   2014-08-06 17:22:00
中線和外線是裝飾用嗎 XD
作者: tedcat (動靜:MSN暱稱為主)   2014-08-06 17:22:00
該文發文的前提就是前車已達時速上限,所以樓上不用質疑表速
作者: Inar (Inar)   2014-08-06 17:24:00
這樣就可以理解很多人被大卡車刷卡說大卡車超速的心態了 (茶)
作者: tedcat (動靜:MSN暱稱為主)   2014-08-06 17:24:00
中線或外線也可以開啊,但是本文是就超車道的速度與超車關係所以超車道開到上限跟中外線車道是否可以開沒有關係也就是說中外線都開110,超車道也開110沒什麼不對...
作者: Inar (Inar)   2014-08-06 17:26:00
噗~
作者: LsVCheN (保守扼殺天才)   2014-08-06 17:26:00
這樣就並排了
作者: Inar (Inar)   2014-08-06 17:28:00
台灣交通始終會亂的原因就是各自依法規解釋 XD主管機關只會看戲和放給用路人自行解決,其他什麼都不會 XD
作者: tedcat (動靜:MSN暱稱為主)   2014-08-06 17:33:00
回到一樓的內容,個人覺得還是有差的,因為按機關的定義他是認為超車道在一般未堵塞狀況下,是允許當作一般車道的所以 超車是情況特化的一個目的,不是專門只能超車才跑該道
作者: Inar (Inar)   2014-08-06 17:35:00
機關定義有變過 XD 是看承辦人員解釋低~
作者: tedcat (動靜:MSN暱稱為主)   2014-08-06 17:36:00
不是像國外超車道就只能超車才走,超完要回原道(前提是要保持高速上限)
作者: Inar (Inar)   2014-08-06 17:37:00
反正找自己喜歡的解釋當作證明,然後一樣沒共識 XD同樣的問題每個月到每季會出現一次,然後問題還是沒解決過 XD
作者: tedcat (動靜:MSN暱稱為主)   2014-08-06 17:44:00
解決方式要回歸表速差/速限定義 & 一統超車道與上限定義ex立法規定:不管你換什麼尺寸輪胎,都要調到表速=gps時速-10然後這樣表速的數據統一後,才有辦法進行時速違規判定..
作者: Inar (Inar)   2014-08-06 17:47:00
實際上是要教導駕駛人有相同的駕駛邏輯才是解決之道在法規上打轉是沒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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