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車停在路邊紅線的地方 ((這邊我知道我方一定有過失而且會被開紅單))
然後某天半夜被酒駕的迄投啊酒駕開的BMW撞爛
他撞了第一台準備肇逃但輪胎已撇所以又撞到我家的車
整個左側邊被撞凹 左後輪撞斷 整個車子也變形
他酒駕保險公司不賠
他來談的和解就是只要付我家這台十多年老車的殘值
然後再扣掉我方停紅線要自付3成責任
等於說他根本就不賠的意思
另一台他第一個撞的是3個月不到的新車 左後車輪被撞斷 車門變型
所以我們兩台被撞的一起提告
他高速衝過來推撞我們停在路邊的可以免責成這樣嗎?
雖然說對這種人還要傷神跑法院很累
但想請教各位大大上法院應該要怎麼主張對我方比較有利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