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napcaster (Snapcaster)》之銘言:
: 同事按了他們喇叭,我則以不敢置信的表情看著他
: 後來路人回嗆 : 叭三小 , 同事就跑下車,兩邊吵了起來
: 而由於我前述理解,我認為我同事是完全站不住腳的,於是就下車勸架
: 表明 : " 綠燈 + 斑馬線 + 行人 = 無敵 " 就算人家用爬的爬過馬路,你也無可奈何 "
: 同事卻覺得我很可悲,一定不會開車。出事居然不站在他那邊
: 但我自己在駕車時碰到行人過斑馬線,無論紅綠燈必讓
: 想請問我這想法有錯嗎 ?
台灣的公民素養就是這樣了
法律上終究有個優先順序,考量多項情況難免會是行人最大
真正的理想情況是汽車禮讓,行人快快過
但台灣不是,因為法律上行人最大又綠燈,所以愛怎樣就怎樣
那出現的結果就是有人故意在擋在路上跳舞,你也拿他沒皮條
於是就會在很多路口在看一種情況
就是綠燈了,一堆汽車排隊要右轉,等行人過馬路
然後經常看到一些身體機能良好的行人就是慢吞吞
往往拖到綠燈轉紅燈,才依依不捨的穿過馬路
那結果就是右轉車輛卡在那邊越積越多,造成整條馬路嚴重堵塞
說到這,這幾年常去大陸出差的時候,觀察過他們的號誌
一開始也覺得很亂,後來發現很有道理
台灣如果汽車要右轉,是跟著綠燈的燈號在走
結果就是與行人路線交叉,往往會卡在那邊
大陸那邊則不然,譬如南北向綠燈的時候,內線綠燈可以穿越
但最外側(專門拿來轉彎的)車道則是紅燈,此時行人穿越無礙
當南北向變紅燈後,外側車道才變成綠燈開放右轉
此時因為東西向的外側車道也是紅燈,所以不會有剪線的問題
乍看很亂,但看久了動線比台灣的設計要來的好
.........可惜大部分台灣駕駛不適合這麼複雜的規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