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開著老公心愛的小老婆,skoda Fabia,帶寶寶去打預防針,在路邊停車的時候,前右保稈A到同樣同是停在路邊的Ma車左前保稈,說是A,但是鈑金都沒有凹,只是我的漆「葛到」他的車上。
Ma車駕駛說,車是她借來的,所以要我留電話讓車主打給我,接著她自己拍了照片就離開了。
我的是新車,她的Ma車則原本就是滿身傷痕,坑抗疤疤,連前下巴還整個都都撞凹了。
今天一早自稱是車主的另一名小姐打電話給我,說車廠估價完是$2500. 要我負責!
我說:「小姐,你車子其他撞爛的地方都不處理? 那麼多舊傷疤,現在跟我說你要烤漆被我葛到的那邊? 會不會太奇怪?」
她說那是她的車,叫我不用管。 然後問我是不是想賴賬? 她會報警處理。
老公叫我不要理他,當下沒有叫警察,事後開口說$2500。
其實我覺得她根本不可能修車的,因為我葛到的地方,只是鳳毛麟角!
我認為她只是要錢吧。
跟老公討論完,我回復她:
「車主你好,昨天早上的駕駛說車子不是她的,所以她也不清楚處理狀況。
既然車子不是她的,我不知道你們所謂「估價」的範圍,你的車體下巴到處都是傷痕,是新是舊,我根本無從得知!
因此,你$2500的估價也對我沒有意義。
當下你沒有報警,也沒有賠償處理,現在事後再跟我開口要錢?!
我願意賠償你最多$1000。
或者你自己開去我指定的烤漆廠,讓他直接維修。
要錢,就是$1000
要修,就是烤漆完畢,我直接付錢給烤漆師傅。
我既沒有肇事逃逸! 車子也都一直有保險。
你想要去報警,還是叫保險公司出來,我都沒有關係。」
她還沒有回復我!
不知道我這樣子處理是不是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