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穿拖鞋開手排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4-11-06 21:45:47
其實先跟大家講一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在75年5月13日之前
是有這一個條文的
第三十六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鍰:
  一、赤足或穿木屐、拖鞋者。
  二、僅著背心、內褲者。
  三、營業客車駕駛人未依規定穿著制服者。
http://lis.ly.gov.tw/lghtml/lawstat/version2/02017/0201770071700.htm
可是 75年5月13日之後
就砍了
http://www.nownews.com/n/2012/04/25/46985
另外
考機車 https://www.mvdis.gov.tw/m3-emv/mustknow/moto
考汽車 https://www.mvdis.gov.tw/m3-emv/mustknow/car
也都沒寫儀容的規定就是了....
https://www.mvdis.gov.tw/m3-emv/test/index
作者: moocya (廉價勞工)   2014-11-06 21:53:00
說拖鞋不安全就算啦~赤腳、背心內褲也要管,就住海邊了
作者: accin (acc)   2014-11-06 22:29:00
對阿 穿背心內褲也要管 這樣喜歡穿內褲開車的女性車主怎辦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4-11-06 22:30:00
.....
作者: BBryson (布萊森)   2014-11-06 22:43:00
那個時空背景是戒嚴時代...就知道那時政府多威權了吧!
作者: Fiesta5566 (fiesta)   2014-11-07 08:27:00
還蠻屌der... 那甩尾走光的不知道要罰多少了
作者: moonshade (一隻歐拉貓)   2014-11-07 08:44:00
讓我想盜breaking bad的開場...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4-11-07 11:03:00
2.有問題。要是不穿背心跟內褲,是不是就免罰 (誤
作者: XP1 (WindowsXP)   2014-11-07 15:35:00
僅穿背心和內褲就要罰錢,如果脫掉背心和內褲就不用罰了
作者: ultratimes   2014-11-07 16:33:00
根本不該廢這種條款,有管制是好事
作者: Marzzze (Marzzze)   2014-11-07 18:56:00
蠢民被統治的爽爽的 這麼喜歡萬能政府? 怕人民沒行為能力
作者: johngaz (囧嘎力)   2014-11-07 23:48:00
之前遇過車友穿木屐開手排 超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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