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這剛好比較有空
前幾天回了一篇單純財損的,今天就再回一篇體傷的
看完原PO文章後
原PO目前應該是不爽對方態度差
如果下次調解沒過後,檢察官應該就會起訴了
到法院後,通常法官還會再發調解
就說對方沒誠意,無和解意願
讓法院去判刑,至於被告是要易科罰金、被關,就是他和國家的問題了。
接下來,原告可以再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你的損害賠償
大概來說,可以分兩部分,一是實際的、一是抽象的
實際的如:醫療費用(診斷証明書、收據)
工作損失(診斷証明書記載需休養多久、請假証明、薪資証明)
或者其它因這次事故所造成的必要開銷
抽象的就是所謂的,精神慰撫金,開多少就看你了,反正最後法官會自己裁量。
再補充一點
如果你告刑事時,沒有達成和解,刑事判完後再提出民事求償
這時候你所提出的求償金額,就會進到民事法院,逐項審核。
當然如果你在刑事庭法官發調解時,調解委員不會逐項審核
是由雙方用喊的,這時候對方有可能礙於刑事壓力的情況下,願意以較高的金額和解。
以上,祝原PO身體早日康復,事情也能圓滿解決。